一名退伍军人开车正常行驶,遇到逆行别车的路虎女司机,双方产生纠纷以后,路虎女司机掌掴男司机,并把男司机打得满脸鼻血,此事成为热点事件。
如果我遇到路虎女司机,我会怎么做,直接告诉你答案,我会废了她打我的那只手,这事儿在我这儿忍不了。接下来给大家说说法律的认知问题。
首先网上说得最多就是,还手就是互殴,想不明白是为什么。这摆明了就是弱者思维,希望有关部门能给出公平正义的裁决,能有法律作为基本准绳,朗朗乾坤,居然有如此不讲道理的人,天理何在。
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没有好恶,万事万物在它眼里就是刍狗。把希望寄托于天地,只能是刍狗的命运。法律的本质是维持社会秩序,谁来执行,当然是人。能让自己少点麻烦的方法就是少找麻烦,这个过程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降低社会成本。这也是法律事件会延后的原因,目的就是希望你不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还手为什么会被判互殴,法律的本质不是为了正义,为了降低社会成本,就像学校两个小朋友打架,不管谁先动手,无论是非对错,打架了就是不对,各打五十大板,然后通知家长管理好自己的小孩。这样的做法本质上就是老师不想找麻烦,老师也不知道哪位家长势力更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形式教育。所以有学生问我,学校有人欺负她要不要还手,我说,当然要还手,寄希望老师维持公平正义,你会一直被欺负的。
有人说,不知道路虎女背后势力有多大,加上车里有孩子,考虑到家人的安全,所以不还手是对的。你有没有想过,这样可能给孩子留下的阴影是这样的,一个无能的爸爸,被欺负成这样还不还手,父亲本来就要保护家庭,自己被打都不还手,拿什么保护家庭,这是在等自己老婆出手吗?这份价值逻辑在孩子那里该如何被理顺,这难道不重要?骨头软了,永远都站不起来,代价更大,为了孩子更应该还手。
人之所以不敢欺负人,不是因为法律,而是因为每一个自然人都有杀死对方的能力,出于敬畏,你得管理好自己,因为你加在别人身上的,别人也可以同样加在你身上。我们之所以不敢随便欺负人,本质上是出于对自己生命的尊重和爱惜。
有些人居然看不清世界的真相了,一个女人随意殴打男人,男人还是退伍军人,力量悬殊如此之大,她是怎么敢的,无知给了她多大的勇气,倒过来想想,这个社会把男人教育成什么样了,说明教育对人的塑造还是非常有效果的。
做一个极端推演,如果路虎女当时被反打了,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男人会不会负刑事责任,我告诉你,不会。法律是以普通的人视角为考虑前提的,在那种情况下,是个人都会愤怒,都会还手。路虎女只能说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军人,一个家国情怀很重的男人,一个被教育要保护女人的男人,一个红色思想很重的男人。
换个人,后果不敢想象。人之所以敢欺负人,不是因为多聪明,多有势力,懂多少奇谋巧计,恰恰相反,无知才是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