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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经过5年的努力,全省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深入实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接近70%,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渠道进一步畅通,县域新型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切实增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培育形成现代化太原都市圈,城市品质和安全韧性全面提高,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二、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
大力落实放开放宽城市落户条件的各项政策,努力缩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
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持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的就读比例。加快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普惠性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中教育保障范围,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对随迁子女和户籍学生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平等对待。
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确保省级资金通过现有资金安排渠道适当给予补助,发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的支持作用。
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办法,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
三、实施县域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城市融合型县城、专业功能型县城、文旅赋能型县城为重点,以临猗县、泽州县、平遥县、洪洞县、襄汾县、原平市、汾阳市、高平市等县域为潜力地区,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构建产业升级、就业扩容、人口集聚、城镇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
以城带乡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县乡村产业空间布局,加快城乡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协同体系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推动教师资源向乡村倾斜。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推动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
推动零散工业用地向园区集聚,加大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审慎稳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
四、实施现代化太原都市圈培育行动
高标准培育太原都市圈,发挥太原市中心驱动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都市圈内县城组团式发展,推动通勤便捷高效、产业深度协作、生活便利共享、要素自由流动,共同形成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系统。
(十七)优化太原都市圈发展格局。支持太原市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率先推动太原市、榆次区、太谷区在规划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加速同城化,打造太原榆次太谷发展核。加快推进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和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率先形成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支撑太原都市圈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稳步提升。推动交(城)汾(阳)文(水)孝(义)、忻(府)定(襄)原(平)、平(遥)介(休)祁(县)灵(石)、盂(县)平(定)寿(阳)昔(阳)、离(石)柳(林)中(阳)方(山)等城镇组团生产要素协同配置、产业链协同互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十八)共建便捷高效通勤圈。加快推进雄忻高铁、太绥高铁等项目建设。启动太原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1号线二期工程。推动国道108公路改扩建、青银二广高速联络线、太旧高速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全面畅通都市圈内各类未贯通公路和瓶颈路段。
(二十)共创便利共享生活圈。探索建立都市圈教师合作培养机制,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区域共享。发挥太原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资源优势,组建形成都市圈医疗合作平台、医疗联合体,打造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扩大都市圈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简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程序,实现跨区域医保缴费年限互认。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业务协同。
五、实施城市更新和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行动
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实施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补齐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等基础设施短板,因地制宜完善卫生服务、便民市场、社区服务场所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一老一小”服务。
加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快发展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多种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切实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条件。推进太原市、大同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建设一批具有隔离功能的旅居设施,逐步完善一批医疗应急服务点,布局建设一批具备快速中转能力的城郊大仓基地,提升城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加强老旧管线改造升级,加快供热、供水、排水、燃气等城市生命线系统建设。完善城市次干路、支路建设,打通城市“断头路”,形成级配合理的路网系统。
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持续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评估工作。深度挖掘城市现代文化特质,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文化标识,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
统筹用好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加快实施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城市排水防涝、“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予以支持。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和城市韧性提升。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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