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发生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进入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新疆的民族分裂分子在境外势力的支持下开始在新疆境内进行破坏活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在治疆策略方面也曾有失误。曾经对稳定新疆有着重要作用的新疆建设兵团曾一度被撤销,尽管后来又重新恢复,但新疆的分裂势力却日渐做大。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中央施行新的治疆方略,新疆的政治和社会基本上保持稳定。
随着前苏联的解体以及新疆周边邻国经济遇到困难,政治和社会治安均出现较严重影响,这都给新疆的稳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在国际反华势力的支持下,新疆境内的少数人也蠢蠢欲动。
2009年7月5日下午17时许,有200多人在乌鲁木齐人民广场聚集。新疆警方果断处置,依法强行将70多名带头闹事人员带离现场,控制了局面。之后,又有大量人员向几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聚集,沿途高喊口号,秩序相当混乱。19时30分许,上千人在山西巷一家医院门前聚集,紧接着,大约有300余人在人民路、南门一带堵路,警方及时将这些人员控制、疏散。20时18分许,开始出现打砸行为。20时30分许,暴力行为升级,犯罪分子开始在解放南路、龙泉街一带焚烧警车,殴打过路行人,数百名犯罪分子冲向人民广场,沿广场向大小西门一带有组织游窜,沿途不断制造打砸抢烧杀事件。21时许,约有200多名年轻人在自治区党委附近高喊口号,企图进入党委机关未遂后离开。此事件后被称为乌鲁木齐“7.5”事件。
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迅速调集近万名警力进行干预和处置。至当晚22时许,大规模打砸抢烧杀得到基本控制。犯罪分子调整策略,分多路行动,制造打砸抢烧杀事件。有关部门迅速调整策略,组成小分队沿市区搜捕打砸抢烧分子,营救被困民众;到凌晨时分,事态基本得到控制。
“7.5”事件造成1700多人受伤、197人死亡。其中,无辜死亡156人。在无辜死难者中,汉族群众134人、回族11人、维吾尔族10人、满族1人。
在此次事件中,有331间店铺被烧,犯罪分子砸烧公交车、小货车、越野车、货车、警车等共计627辆。其中,184辆车被严重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6895万元。
经事后查明,“7.5”事件是一起由境外遥控指挥、煽动势力境内具体组织实施,有预谋、有组织的暴力犯罪事件。
实际上,在“7.5”事件之前,以热比娅为首的民族分裂分子成立的所谓“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煽动闹事,提出“要勇敢一点”、“要出点大事”。
“7.5”事件后,为了加强治安,国家从全国调集大批警力入疆加强安保工作,并采取多种措施稳定新疆的形势,在警民共同努力下,终于使乌鲁木齐乃至全疆的社会治安得以恢复。
近十年来,新疆采取了新的政策和措施,新疆的社会情况才得到根本性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