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卢梅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卢梅林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卢梅林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卢梅林先生的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和公司正常运行。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将由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和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卢梅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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