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异地备案业务办理指引

文摘   2024-11-11 12:12   广东  



办理条件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的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需要在江门市统筹区以外的境内其他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就医的,应在生育就医前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以下简称生育异地备案)手续。




    办理材料



    •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 《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



    办理方式



    可全程在线申请并办结


    线上操作流程如下:

    微信搜索“粤医保”小程序。(支持办理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进入小程序后选择“异地就医备案”,并阅读“备案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按照界面指引填写表单,上传备案材料,最后点击“提交”完成备案业务申请。


    来源: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谢小换

    审校:劳伟新 梁国雄

    健康开平
    开平市卫生健康部门(开平市疾控中心)官方账号,发布健康知识、政策法规解读、工作动态、便民服务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