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下列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成果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截至2024年11月23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 18860509679
高唐县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下列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成果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截至2024年11月23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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