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规范停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辖区内新增并启用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向社会公布,同时对辖区内原设置的1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重新启用再次向社会公布,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并启用及重新启用的原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类型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二、新增并启用设备的设置地点
1、鸡高线与汤析线交叉口
2、鸡高线与汤析线交叉口东141米;
3、鸡高线与汤析线交叉口东301米;
4、鸡高线与汤析线交叉口东398米;
5、鸡高线与汤析线交叉口东481米;
6、鸡高线与汤析线交叉口东566米;
7、鸡高线与汤析线交叉口东657米;
8、鸡高线与汤析线交叉口东721米;
9、鸡高线与汤析线交叉口东824米;
以上9处设备设置在鸡高线马风镇内过境段。
三、重新启用的原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
1、环城西路与安铭路交叉口北297米;
2、永安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北57米;
3、环城北路与营南街交叉口北157米;
4、环城北路与营南街交叉口北65米;
5、环城北路与营南街交叉口东219米;
6、海州大街与站北街交叉口东51米;
7、环城北路与营南街交叉口西154米;
8、环城北路与营南街交叉口西58米;
9、中街路与震兴路交叉口南456米;
10、永安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东560米;
11、北顺城路-北关转盘东63米;
12、永安路与海州大街交叉口东64米;
13、中街路与震兴路交叉口西385米;
14、环城西路与安铭路交叉口南83米;
15、永安路火车站转盘东33米;
16、海州大街与安铭路交叉口南70米;
17、海州大街与安铭路交叉口北223米。
四、抓拍记录的违法行为
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
五、启用时间
2024年12月1日0时
六、其他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停车、安全行驶,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