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江西律协公众号
(一)执业律师。我省注册执业律师均持有江西省司法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并盖有“江西省司法厅”公章,附有律师个人照片、所属执业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等信息。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可查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信息,选聘律师时可查询核实。社会公众、各类市场主体在选择法律服务时,应当认真核对律师身份,保障自身权益。如果需要聘请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应与该律师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律师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并开具相应发票;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委托、不得私自收费。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以律师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属于假冒律师执业的违法行为;若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以诱导、欺骗方式骗取当事人财物的,则可能涉嫌诈骗犯罪。
社会上各类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维权中心、律师经纪人委员会等主体一般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组织,仅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有严格经营范围限制,可提供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但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律师也不能在此类公司中就职或与之合作,提醒广大社会公众、各类市场主体等正确识别、审慎委托、防范风险。凡名称格式非“XXXX律师事务所”,不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均为非法定律师执业机构。“法律咨询公司”“法律服务公司”“法务公司”“法律经纪公司”“律师经纪人委员会”“维权中心”“XX律师平台”等机构均非律师事务所。
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着眼未来、志存高远、恪守职业道德,不与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等开展任何形式的法律业务合作,不在上述机构办公,不有偿承接来自该类机构转介的任何案件,不向该类机构支付中介等费用,以实际行动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若律所或律师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我会将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依法调查处理。
江西省律师协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