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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1.本文权利依据如后:1)宪法第四十一条2)信访工作条例第十七条;2.本文目的:对X部门涉嫌“违规”做法,提出投诉、批评建议,期望在工作纠正,确保相对人的合法权益;3.提请注意:欢迎对号入座,但想通过网信删文了之的做法我们可能会通过信访渠道继续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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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们直接把应急部门的通报及网上百度来的信息做成一个表,这样更一目了然
名师网身份 | 应急厅通报通报结果 | |
身份 | 结果 | |
- |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专家 | 无证书 |
陕西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唯一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专家 | 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专家 | 过期 |
- | 陕西省安全生产类高级别专家 | 过期 |
陕西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委员会专家 | - | |
陕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专家 | 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专家 | 过期 |
陕西省职业卫生专家 | - | |
陕西省安全标准化评审专家 | - | |
陕西省安监局宣教中心兼职教师 | - | |
安全技术高级工程师 | - | 属实 |
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
- | 安全技术正高级工程师 | 虚假 |
备注:a.名师网https://www.baidu.com/link?url=jUsyoCwWE_vrBjjSo-1xB8401tnSLBpY9vYpp_Xp01DgLczoKc_kKZ0kwY_d2cfFM3zdGZZX099zxLjllQ3GEa&wd=&eqid=99003c63004bc55000000004670b8231
b.上表之中“-”号项目为未涉及
由上表大白们和大家一起做一下判断:
1.1孙专家被举报的身份共5项,其中4项过期、1项虚假
1.2举报事项若只有这5项,那么,属于全部查实
不由得想起我们历史文章之中马翔宇这些疑问不吐不快?!清华毕业生实名举报的局长,官宣被查...举报事项中仅查实七分之一了
1.3举报的人并没有想到用名师网中的身份进行举报
可是,总感觉似乎有哪里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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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急厅的官网上,用关键词搜索“专家库”可以得到这么一个结果,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延长省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聘用期限的通知(陕应急函〔2024〕187号),下载其中的附件中,有孙专家的名字,下图右图最下一行
2.1由此确定,孙专家确实是高级别专家组中的一员(左图证明,该文件仍有效之中)
2.2至少曾经是高级别专家组之中的一员
2.3“专家聘书已经到期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止,待新的专家库建立后,发放新的专家聘用证书。”
从文字表述中不难看出,存在2种可能,一是已经到期的,二是不是所有专家聘书都已经到期
2.4孙专家是不是6.30之后聘书,也就是通报中说的“证书”就过期了呢?
从文件中看,似乎是。
2.5问题是出在孙专家自己?还是应急厅的管理?
从全网百度中的信息发现,可能是应急厅的专家库管理办公室的问题,新的专家库并没有公布,也没有发放新的专家聘用证书
当然,有可能这个工作作了,但非常保密,所以全网信息大白们没搜索到
孙专家相信也有问题,要么只提供了证书,要么经过询问之后已经承认了过期及虚假,要么就彻底放弃了据理抗争,要么还有其它不得不服软的问题
但仅就这个专家身份,就网上信息和通报中的表述,应急厅管理所存在的管理问题明确可见;其它调查过的几个省级专家身份是不是和这个相同或者类似,大白们没做搜索,有兴趣的大家也按我们文章的技术路线走走,说不定有意外收获
2.6通报中明确的违反规定出处涉嫌虚假!“鉴于孙致远冒充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利用在我省取得的,且已过期的安全生产专家证书从事与身份不相符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陕西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6.1办法名称错误。应当是---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应急〔2024〕158号),通报之中缺了应急管理厅这几个字,试行2个字也没了
2.6.2在158号文件之中,对冒充等涉及孙专家被举报事项中的相关情形并未做出规定
2.6.3文件之中明确这么一个机构---厅专家库管理办公室,但应急厅官网中无此机构
2.6.4在187号文件也就是延长专家聘用期限的文件中,既然已经过了有效期,就该在7.1将文件的公文时效修改为--失效,但目前仍为“有效”
2.6.5这个187号文件根据158号文件就需要用“厅专家库管理办公室”来印发(目前用厅机关名义印发,当然也可以)
2.6.6在2024年7月1日前就该依158号文件就该完成公示、公布、发放聘书等管理流程,发布主体同上
2.6.7既然没有公示、公布、发放聘书,而187号文件这一延长聘期的仍在有效之中,正常的逻辑判断,所有专家证书仍然有效;否则全部失效,陕西再无此类专家(截止发文前也没在网上查到新的痕迹)
2.6.8若楼上的几个程序没有完成的情况之下,通报认定孙专家证书过期并无实据
假如真有实据,说明相关本不可能涉密相关信息做了内部处理,那就违反了158文件的规定
我们只拿了这一个专家称号来例举进行搜索,发现结果并不简单,通报中的结论存疑!
2.6.8不会是所有专家都涉及聘书过期的情况吧?!
2.7实际还存在其它问题
2.7.1应急管理厅的办法,当成省的办法
2.7.2应急管理厅的专家当成省的专家
2.7.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也存在对专家退出解聘等情形未加规定的情况,现有的职称身份虚假在办法之中并未明确,这是导致通报中号称违反此办法,但实际在办法之中找不到出处的直接原因
这么说吧,假如今天我们剖析的这个专家称号,应急厅通报确凿可信,只有一个可能,《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这个2024年5月17日发布的文件修订出了新版本
大家说,可能么?
2.7.4从应急厅官网及涉及专家所涉及的文件来看,那个试行的办法,应急厅已经忘了,所以不用专家库管理办公室发文,所以确定莫须有的违反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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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纯属判断,无真凭实据:
3.1通报中拿不出证书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专家,如果仅以证书判断的话可能会有错误,据业内老大哥透露,目前学会协会普遍的做法是不参加专家换届线下会议的不发证书,但会有红头文件明确专家身份
最起码该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定孙专家有无该中心专家身份
如果证实孙专家并不是中心专家,才能真正构成孙专家假冒中心专家的证据链
3.2“安全技术正高级工程师”,也有些许的可能是笔误,安全技术高级工程师,多了一个“正”字
3.3假如以上2中我们判断都蒙对了,孙专家这事儿可能会翻转!因为其它几个专家称号说不定也和现在例举的专家情形类似的哦
3.4就高级别专家而言,应急厅专家库管理办法(应急厅)就存在假执行《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应急〔2024〕158号)的情况,以上说过的涉假的不再重复,随便拿出上面截图之中的一个专家吧
郑XX,省政府办公厅,所学专业:公共管理,从事行业:政务公开,一级调研员,根据年龄判断应当是在职,而假如此人是公务员,那么就明确不符合158号文件第五条第(七)项的要求:第五条 专家申报条件:(七)在职公务员不得申请进入专家库,也不得参加任何收取报酬的检查、评审、评估和验收等活动(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地震领域符合申报条件的公务员可特许入库,但不得收取使用单位的任何报酬)。
3.5就高级别专家和其它的专家而言,一样存在涉嫌假执行的情况,这里就不举例了,建议大家自行下载该文件附件,里面只有职务没明确职称的,非文件中规定的职称的,职称看起来不是高级技术职称的,全部都涉嫌违反158号文件第五条第(四)项的要求:(四)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消防工程师)资质,且具有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或10年以上非本专业工作经历。
如:"教师",就非常模糊,一级老师是中级,老的说法中的讲师是中级,就算靠到3.5中涉及职称中最低的相当于中级职称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也得明确下"教师"
......
培根说过: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是污染了水源
专家,自己的身份当然不能造假,所出的结论更不能造假;同样,管理专家的部门也该依法依规,该执行的一定要坚决执行,绝不能用也许有莫须有的政策规定来约束处理任何单位任何人!
大家不要误会,说我们为专家说话如何如何!大白们只用证据依据说话!我们的专家系列的文章一直在有理有据地批判专家呢(见下划框之中的10专家系列)
感谢大家在aqjubao@126.com里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