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在各级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专门接待反映涉妇女儿童信访事项的群众,并对相关控告申诉案件优先接待、及时移送、依法办理。
10个月过去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运行如何?一直以来,妇联组织与检察机关如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近日,记者走访了五个省(直辖市)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
设立专门团队,提供“一站式”接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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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6日下午,一场别开生面的职业体验活动在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举行。来自北京市第四中学的3名学生,坐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旁,观摩一线办案检察官开展日常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我们与教委、团委、妇联等部门合作,邀请学生面对面观摩检察机关日常办案过程,深入了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北京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均设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门接待团队,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提供“一站式”接待服务。
今年4月15日,在北京市检察院举办的“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检察开放日暨首都数字检察发展妇女儿童专题恳谈会上,该院的做法获得受邀参加活动的9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高度肯定。
在这次恳谈会上,北京市检察机关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强化强制报告制度、从业禁止制度的落地落实,同样让与会代表委员印象深刻。
2023年,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办案中发现,该市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方面还存在不到位之处。“在市检察院的支持和相关行政机关的配合下,我们汇总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数据,并调取卫健系统未成年人重点异常就诊病例,研发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参与模型研发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金朝告诉记者。
“专用接待窗口能够有效汇集妇女儿童权益诉求,全面提升首都检察机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效果。”北京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人宋文国告诉记者,截至今年10月,专用接待窗口共受理涉及妇女儿童的刑事申诉案件160余件、司法救助案件210余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30余件,其中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00余件。
引入心理咨询,关爱女性心理问题
支持起诉让她不再“流汗又流泪”
走上“办案+救助”妇女儿童维权“快车道”
加大办案力度解决“被结婚”问题
2022年底,家住云南省景洪市的玉某在查询婚姻档案时,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曾于2005年10月17日办理过婚姻登记。
再一看结婚证上的照片,根本不是自己,“丈夫”更是素未谋面。
“我怎么成了别人的新娘?”玉某经多方打听得知,17年前,邻村男子先某与外籍女子杰某因不符合跨国婚姻登记条件,于是冒用外出打工的玉某的身份办理了结婚登记。
玉某立即向镇政府婚姻登记部门申请撤销该婚姻登记。但婚姻登记部门认为,时过境迁,当年登记情况不得而知,不同意撤销登记。
2023年1月,玉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法院审查认为,该案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遂裁定不予立案。
万般无奈的玉某来到景洪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申请检察监督。“婚姻登记兼具确认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属性,错误的登记会严重影响当事人的生活。”景洪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负责人付媛收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移送的监督申请后,立刻审查该案。
付媛向记者解释,请求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本案涉及的结婚登记时间已经超过18年,法院依法裁定不予立案并无不当。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根源还是签发机关审核不严导致的。民政部门、镇政府作为办理婚姻登记的主管机关和具体机关,对婚姻登记中出现的问题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和纠正。”付媛告诉记者,根据《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无法实现正当诉求的,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
随后,景洪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撤销错误婚姻登记的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两部门协同撤销了案涉结婚登记,并开展自查、整改,制定婚姻登记管理员培训制度。
此外,付媛告诉记者,景洪市检察院还和当地妇联合作,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法律宣讲活动,将法律知识讲成妇女儿童身边的故事,让法律精神真真切切地走进妇女儿童心里。
“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我们把妇女儿童作为重点人群,将12309‘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作为重要渠道,积极探索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务实举措,实现做好控申检察工作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同频共振。”云南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陈燕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