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锋:个人私权保护与防止人脸识别技术滥用——最高人民法院规制人脸识别的司法解释解析
“蜀鼎大讲堂”第1期
暨“民商法治论坛”第49期
主题:个人私权保护与防止人脸识别技术滥用——最高人民法院规制人脸识别的司法解释解析
主讲人:郭 锋(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特聘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
主持人:王 竹(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所长,四川智慧社会智能治理重点实验室主任)
讲座时间:2024年10月16日(周三)19:00-21:00
讲座地点: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法学院大楼2022-1会议室
主讲人简介
郭锋,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特聘院长,博士生导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奖励计划。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曾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入选首批中央政法委“双千计划”人才,曾兼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副主任。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法典》起草工作组成员,全程参加《民法典》编纂工作,主持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清理与制定工作。《证券法》《公司法》《票据法》等立法和若干重要司法解释参加起草人。
讲座内容提要
人脸识别技术在提供便利的同时所带来的隐私和安全问题。本次讲座将详细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包括其起草背景、过程、基本原则及其适用范围、人脸信息界定、侵害行为、免责条款、举证责任分配等核心内容。
主办单位
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
《民商法争鸣》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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