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嵩明县召开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工作推进会暨首笔贷款发放仪式,发放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首笔贷款100万元。
县委常委、副县长杨磊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支持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是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促进就业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和走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应有之义。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用真招实招打通小微企业融资的堵点卡点难点,真正做到小微企业能贷、会贷,银行机构敢贷、愿贷。各银行机构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推荐清单”内的小微企业开辟绿色快速审批通道,及时开展融资对接,在收齐企业申请材料30日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清单内小微企业,银行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县级工作机制办公室反馈。各有关单位要把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和日常经济工作统筹起来,与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统筹起来,对于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的企业存在问题,要及时收集整理报县级工作机制办公室,由办公室分解派单至各职能部门。同时,要切实维护好、保护好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商业秘密。
会上,县发改局传达了国家、省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动员部署会精神;嵩明金融监管支局传达了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工作要求;中国农业银行嵩明支行、嵩明农村商业银行作了交流发言。
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工信局、县商投局、县税务局、县工商联及各镇(街道)、各银行机构相关负责人,企业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