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政务   2024-11-02 16:55   安徽  


为有效遏制和预防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发布本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全市所有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在禁火期、禁火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严禁吸烟、丢烟头、烧火取暖等野外用火;

(二)严禁烧荒开垦、烧秸秆、烧灰积肥等农事用火;

(三)严禁在踏青游玩时野炊、烧烤、燃放孔明灯等非生产性用火;

(四)严禁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五)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进行动火作业;

(六)严禁在林区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周边堆放可燃物;

(七)严禁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责任追究

凡违反本禁令规定及上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构成违法的,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或拨打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




来源: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本期编辑:曹淑芳

一审:单珊

二审:袁浩

终审:张军

投稿邮箱:sxwxb2021@163.com

近期热点

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会议

安徽泗县曙光村:唱响农文旅 扮靓“秋色图”

李光超接待来访群众

11月有这些考试,别错过→


公益广告展播




(向下滑动查看)

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标语


1、坚决贯彻党中央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  持续整治“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举报电话:宿州市扫黑办3969110,宿州市公安局3662252,宿州市纪委监委12388)


2、有黑扫黑  有恶除恶  有乱治乱(举报电话:宿州市扫黑办3969110,宿州市公安局3662252,宿州市纪委监委12388)


3、常态化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  依法严惩农村黑恶势力和宗族恶势力(举报电话:宿州市扫黑办3969110,宿州市公安局3662252,宿州市纪委监委12388)


4、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  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举报电话:宿州市扫黑办3969110,宿州市公安局3662252,宿州市纪委监委12388)


5、严查“保护伞”破除“关系网”斩断“利益链”扫除“黑”与“恶”(举报电话:宿州市扫黑办3969110,宿州市公安局3662252,宿州市纪委监委12388)


6、打掉“保护伞”  拆除“黑后台”(举报电话:宿州市扫黑办3969110,宿州市公安局3662252,宿州市纪委监委12388)


7、扫黑除恶  造福人民(举报电话:宿州市扫黑办3969110,宿州市公安局3662252,宿州市纪委监委12388)


8、不惧黑恶势力  积极检举揭发(举报电话:宿州市扫黑办3969110,宿州市公安局3662252,宿州市纪委监委12388)


既然看了,就点个“在看”呗!   

泗县发布
中共泗县县委、泗县人民政府主管,中共泗县县委宣传部、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泗县融媒体中心、泗县网宣办承办。泗县对外宣传的窗口,借鉴吸收外界典型经验、先进成果,发布政务、民生、文化,回应网民诉求、引导网络舆情等综合服务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