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泰安市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座谈会在岱岳区大汶口镇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广纳民意、开门立法,进一步提高法规质量,让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地生根,为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与传承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切实推动泰安文化“两创”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洪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法律法规字字千钧,要继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地方立法各项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辛海明、王淑玲,副市长冯能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葛宝文,区委副书记、区长苗明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永涛,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刘峰参加活动。
座谈会上播放了《条例》立法工作情况短片,听取了市人大法工委关于《条例》的说明,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民主党派代表围绕《条例》的修改完善提出了意见建议。
杨洪涛认真听取各方发言,要求市人大法工委及时把大家的意见建议吸收到《条例》当中去,特别是在强化环境保护、经费保障、教育研学的同时,做好文化的研究阐释和展示利用工作,进一步增强历史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影响力、说服力,赓续数千年文脉,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文化力量。杨洪涛指出,对于大汶口遗址的保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大汶口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加快推进文物保护和项目建设,推动遗址立法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总体来看,《条例》围绕传承历史文脉、展现时代价值、提升保护效果,以保护为切入点,坚持系统思维,体例科学合理,以务实管用的立法思路,规范了大汶口遗址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必将以法治守护泰安历史文化根脉、传承文化遗址文明之光。
杨洪涛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今年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的第九年,泰安立法工作历经这些年的探索、完善,已逐渐走向成熟。要始终坚持好地方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用党的理论指导立法工作,紧扣市委决策推进地方立法。要始终把握好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结合泰安发展实际,创新措施办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以地方立法推动法治泰安建设。要坚持运用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心这个阵地,不断深化立法联系点建设,全面履行好立法联系点职责,推动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切实把人大代表的立法积极性调动起来,保障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
会前,杨洪涛现场调研了大汶口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心。
部分文稿来源:望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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