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三甲医院原党委书记、一审获刑11年

科技   2024-11-11 18:01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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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医业观察的第2319-4期文章


来源:安徽省纪委监委、医学界等



11月8日上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立医院原党委书记胡世莲犯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5年,胡世莲利用担任安徽省立医院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医疗设备及药品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309.805346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世莲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成立。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坦白、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违法所得全部退缴,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胡世莲当庭表示不上诉。



胡世莲,女,1955年2月出生,安徽肥西人。主任医师、教授、山东大学和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生导师、省政协委员,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家级特殊津贴。曾任安徽省立医院党委书记。


曾是安徽省循证医学中心主任,安徽省老年病研究所所长,卫生部思想政治促进会副会长,中华医学会老年专业委员,中华医院管理协会理事、中国医师协会理事、全国营养学会委员、安徽省老年医学会主任委员、安徽医院管理协会副会长、安徽省循证医学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临床保健杂志》主编、《输血与检验》、《中国基层医药杂志》副主编及《中华老年医学杂志》、《中国循证医学杂志》等多家学术杂志编委。


在学术领域之外,胡世莲的主要工作是医院管理。2015年8月卸任安徽省立医院党委书记职务前,“医学界”不完全统计,胡世莲至少在该院担任了12年的“一把手”,获得过2008年全国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党委书记、卫生部“青年志愿者特别贡献”奖、2009年第五届“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等多项荣誉称号。


2015年8月18日,安徽省委调整省立医院党委书记,胡世莲卸任。她在离任感言中回顾了医院发展历程,并对各级领导、全院职工表达了感谢。在2024年1月13日,胡世莲还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即安徽省立医院)老年医学科主任医师的身份,出席合肥某康复医院的开业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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