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系统更新合理么?好像挺合理的有木有?

企业   2024-10-16 00:02   江苏  

昨天到处都是海关总署

苏州通知四连:

1、@所有人 请关注:接总署信息中心通知,金二系统更新之后,二线对碰逻辑调整为:首先按申报单位汇总申报数量 一致通过 不一致按法定单位汇总法定数量 一致转人工 其他情况全部退单。


2、2024年10月15日起出现很多二线出口的对碰类核注清单转人工的情况。了解下来海关金二系统进行了更新,二线对碰逻辑调整为:首先按申报单位汇总申报数量,如一致则清单自动审批通过;如不一致按法定单位汇总法定数量,法定数量一致则转人工 ;其他情况全部退单。


3、即日起,金二对碰类清单校验规则已调整优化,对碰双方申报数量不一致的核注清单会转人工,为了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影响企业进出效率,如无特殊原因请尽量保持双方清单申报单位及数量一致。

--如转人工出现下图退单原因,金二系统补传情况说明


4、【重要通知】即日起,金二对碰类清单校验规则已调整优化,对碰双方申报数量不一致的核注清单会转人工,为了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影响企业进出效率,如无特殊原因请尽量保持双方清单申报单位及数量致


5、深圳通知一则:

紧急通知海关最新消息(保税物流):

几大物流园(虎门综保、清溪保税物流中心、广州黄埔综保区,包括深圳机保)海关总署系统的参数今天临时有变动,针对申报单位这一栏,海关系统现要求进出园区双方企业的报关单上的申报单位要一致(如申报单位,件数,个数,KG等作计价重量,进出口双方要一致,不能出口报个数,进口报重量,海关系统就会自动转人工)


如遇此种双方申报单位不一致情况,几大现场海关暂时给出的方案是转人工审单,让报关企业提供进出口双方的报关单及园区清单递交到现场海关进行人工审批(深圳机保自动转人工在系统审单放行,黄埔关区要现场拿单人工审单一份份审);

人家还给了建议:进出口双方如能其中一方可以采用另一方的申报单位进行申报则报关没有问题,如出口/进口方是一般贸易,则说服一般贸易的一方与加工贸易一方一致;后续如何改变,现还在等海关最新消息,届时有最新消息,我司会第一时间向贵司汇报;谢谢! 


6、16:45更新消息

各单位请注意:

进出园区的保税核注清单申报时,要求成交数量和成交单位必须保持一致。如发现不一致,请及时与客户协商保持一致。


10/15--10/31为过渡期,从11月1日起,类似情况不再做人工放行。


这会又来了个过渡期

连人工放行都不给了!

今天可真是精彩呢


那为什么呢?


这突然就更新,他合理么?

突然就来,我觉得有点令人伤感,但是你说不合理吧,好像人家还挺占理的,你想啊---


各位,你们就想啊,你们当初备案的手册或者账册,所提交的合同,是不是双方一个成交单位?难道你们提交的是不一致的?你家是块,他家是台,合同上一个商品两个成交单位?

这又不是一国两制有木有

但是,你可以这么说,早他么干嘛去了,当初你们怎么让的,大哥,不兴这么说啊,万一人家给你反手来个稽查,你这合同是真的么?哎哟哟---受不了受不了

那啥,各位,新增吧,外面全是参数中心!

新料号新机种新气象,关务有未来,冲啊!

当然,希望海关体谅下企业的现实难处,个数的千个万个什么的,是不是可以放一马啊?本质上还是个嘛

好了,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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