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披露:余华英卖的第1个孩子是自己儿子,卖了5000块

时事   2024-10-11 16:24   山东  

10月1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这也是余华英第二次在这里接受审判。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
据央视新闻报道,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0多岁外出打工时结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他们通过中间人把亲生骨肉送到河北,余华英缺钱时5000元把自己儿子卖了,也开启了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
▲余华英(资料图)
从1993年到2003年,余华英分别和龚显良等人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在他们拐卖的儿童中,有5对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一个个家庭因此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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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案时间线梳理


余华英的落网,要归功于被她拐卖的儿童之一——杨妞花(现名:李素燕)。2021年,31岁的杨妞花在网上发视频寻亲,引发关注,次日就联系到了家人。被拐26年后,杨妞花回到了贵州的家乡,决定报案,寻找人贩子。

2022年6月,杨妞花到贵阳市公安局报案,请求找到余华英。警方立案后不到一个月,余华英被抓获。

杨妞花是余华英拐卖的第五个孩子。据余华英供述,那是1995年初的冬天,她在贵阳租住,“(来贵阳)就是找小孩卖到河北邯郸的。”半个月没找到合适的男孩,她盯上了住在一楼的5岁的杨妞花。一天早上,趁大人出去,她对小女孩说“带你去玩”,就这样把杨妞花带到了贵阳火车站,前往邯郸。警方调查后发现,被她拐卖的儿童不止杨妞花一人。


  • 2023年6月9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发文称,检方依法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提起公诉

  • 2023年7月14日,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1名。

据报道,在法庭上,余华英供述,自己的丈夫在1990年前后(女儿两三岁时)因盗窃罪被判刑入狱,此后,她在外打工时认识了龚某良,两人于1992年生下儿子。但当时两人各有婚姻,无力抚养,龚某良提议将私生子卖到邯郸,那里有朋友能找到买家。通过邯郸的中间方,他们以5000元卖出亲生孩子。

  • 2023年9月18日,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余华英被判死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共拐卖儿童11名。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此前报道,余华英认为“判得太重”,当庭表示要上诉。

  • 2023年11月28日,此案二审开庭,公安机关初查又发现“余华英有漏罪没有处理

庭审后,检察机关以经公安机关初查又发现上诉人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涉嫌拐卖儿童的其他犯罪事实,有漏罪没有处理为全面、准确、有力打击犯罪,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上诉权,建议将本案发回重审。


  •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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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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