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船舶到港后与货主因货损问题
产生经济纠纷
设置在大港海事处的
“豫**”轮本航次到镇江卸货
途中因船舱进水
导致部分化肥货物受损
到港后
船方与货主就货损事宜
未能协商一致
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到场后
对当事人情绪进行了安抚
为双方良好沟通搭建了桥梁
经过进一步沟通调解
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
帮助船方与货主就货损问题达成一致
货主将尽量通过保险途径进行索赔
船方避免了承担本次货损大额赔偿
镇江市船员法律援助工作站自成立以来,已成功运用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化解多起船员纠纷,有效维护了船员合法权益。
接下来,镇江海事局将持续发挥船员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保障机制,着力化解船员群体矛盾纠纷,助力地方港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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