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阳、余燕
2024年9月27日,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三次专题推进会上指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要在“更广”“更深”上下功夫。国有企业到2025年要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末等调整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通常是指对于处于考核处于末等的员工进行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等调整,其本质是劳动合同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1,劳动合同变更原则上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满足法律规定或者一定条件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基于普遍推行末等调整是国有企业必须做的工作,为落实好相关要求,本文从法律角度对于落实末等调整的相关事宜进行分析,供国有企业用工管理过程中进行参考。
01
国有企业落实末等调整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
02
末等调整在具体落实中的方式
03
末等调整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以及预防
[1]《劳动合同法》第35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往期推荐
作者:程阳 高级合伙人
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事务团队 北京
chengyang@lantai.cn
程阳,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兰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兰台劳动团队牵头合伙人,郑州办公室主任。多年来一直深耕在企业合规与劳动人事法律领域,擅长将法律思维与管理思维有机融合,为客户提供具有操作性、前瞻性的法律建议。同时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外指导老师。工作之余,著有《人力资源合规管理全书》,带领兰台劳动团队出版了《劳动纠纷实战解析》《劳动疑难问题操作指引》《第一本法律日志书:HR每天学点劳动法》等书籍,统筹负责兰台律师事务所出版的《企业法律顾问实务操作全书》的撰写,主笔劳动法律部分,在多家媒体报纸等媒体上发表专业文章,全面负责“兰台劳动”微信公众号运营,公众号坚持每天发布专业文章。凭借卓越的法律服务水平和备受赞誉的市场口碑,The Legal 500《法律500强》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指南,获评“推荐律师”,《亚洲法律杂志》ALB客户首选律师(2023 ALB Client Choice)
作者:余燕 高级合伙人
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事务团队 北京
yuyan@lantai.cn
余燕律师,四川大学法学硕士,兰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实习兼职导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实践导师。执业领域包括公司合规、劳动人事争议等领域,常年专精服务于各类大型机构客户,特别是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执业经验丰富,处理过众多类型的人力资源合规和风险防控项目、人员安置项目以及劳动争议案件等。擅长从行业特殊性、合规风险控制等角度为客户构建整体解决方案。参与出版《劳动纠纷实战解析》、《劳动疑难问题操作指引》、《第一本法律日志书:HR每天学点劳动法》等书籍。长期供稿并发布相关专业文章在“兰台劳动”“威科”等公众号。
声明
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请私信沟通授权事宜,并在文章开头处注明来源。如有任何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宋女士 songhaijiao@lantai.cn
点击“阅读原文”,直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