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实付价高过行程单,消费者质疑:差价去哪了?

时事   2024-11-29 18:43   山东  


近日,济南市民小赵反映,她在某平台上购买了一张机票,花费602元,但她在申请行程单时发现,此张机票含税票价450元。那么,另外152元去哪了?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注意到,多名消费者反映在一些旅游服务平台上购买机票,实付价格高于机票的票面价格,但根据相关规定,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符。因此,不少消费者就此问题进行投诉维权。



实付价格高于票价?


今年9月,小赵通过某平台下单了一张从海拉尔飞往石家庄的机票,花费602元。最近,她在航旅纵横APP查询订单时发现,此张机票含税票价450元,其中机票价格仅350元,另有基建燃油费100元。随后,小赵向航空公司申请行程单,此张机票票价为321元,税费33.03元,基建燃油费95.87元,总计450元。


机票实付价格为何高于票价?小赵询问平台客服,客服表示需要向航司确认后再反馈,“对方很快就给我回了电话,说是向航司询问票价为450元,愿意将差价152元退给我,但没有任何赔偿。”


小赵收到的平台退款截图


小赵接受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她收到了152元的退款,但无法接受这个处理结果,她向北京政务服务热线及民航局进行再次投诉。“这次客服给我的解释是,购买的602元机票中,除去基建燃油费用100元外,还有502元是旅行套餐(含机票和旅行券)的价格,非单一的机票产品,买票时会自动识别有没有更便宜的票,如果有的话会按照便宜的客票出票,然后在7个工作日内自动将差价退款。”


客服解释称,此次退款的152元是当时可能退款失败导致的,后期人工介入协助退款。


但小赵认为,退款时客服的解释是“差价”,且退款页面显示的备注也为“差额退款”,这与旅行套餐无关。



相关投诉较多


多番投诉后,一名客服告诉小赵,最近集中投诉差价票的用户较多,公司给整个客服中心的退款权限有所收缩,目前退差价是客诉中心的最高权限。


小赵认为,“机票实付价格与实际价格不一致,多出来的差价是平台加上的服务费,而且我在下单的时候没有主动选择任何旅行套餐选项。”  


目前,小赵已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正在等待法院立案,她要求平台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退一赔三。


记者注意到,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有很多关于机票实付价格高于票价的投诉,涉及多个平台。也有消费者说,在一些网络平台上购买机票时选中附加出行套餐,认为属于“捆绑消费”。



近日,在各大社交平台上,也有很多网友发布了关于“机票实付价格高于票价”的帖子,有博主记录了自己的维权过程,进行发布分享。评论区内,很多网友表示查询过后发现自己遇到同样情况。


一位博主表示,自己在某平台花费1313元购买机票,但发票上价格为530元一张,其共购买两张。经投诉后,他拿到机票支付价格“退一赔三”的赔偿,即10404元。但也有消费者表示,自己退款不成功或只成功退差价。




平台回应:已设置自动退差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拨通了某平台客服电话询问,为何会出现实付价格高于票价?该客服称,“我们有些产品是代购的,如果当天有更低票价,我们会按照更低舱位的出票。”如出现实付价格高于票价的情况下,“某些订单会自动退差,有些需要自行反馈。”


其表示,“目前平台的机票来源不同,价格不同,也就是实付金额和行程单金额必须是一致的,我们会严格监督代理商。”至于具体情况,则要针对具体订单回应,该客服表示,“最近反映相关问题的人较多,将由专人在24小时进行回复。”


对此,客服专员的解释为,不包含周边产品,还是出现实付价与行程单价格不等的情况,可能是因为消费者在下单付款后,出票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出票过程中价格可能发生了变动。


该客服解释,“我们最近新出了相关流程,当实付价高于出票价,系统会自动退回差价,但这只是大部分,如果有订单核实到还是有差额部分,可以联系我们人工退。”


其解释,目前系统还在完善,以往虽然没有系统自动退回,但是打人工电话可以退差。至于消费者如果没有发现差价问题,差价去哪的问题,该客服回应为,其作为客服人员并不了解。


“我们后台有很多代理商,他们帮你进行买票出票,我们会同步信息。”记者询问:该情况是否多出现于代理商出票的情况?专员客服表示,“确实,因为他们是出票方,那么这个价格下降或者上涨,都是他们来定。”



律师建议可发起诉讼


有媒体在报道中提到,部分代理商利用消费者乘机无需出示行程单的特点,以较低价购票,高价出售给消费者,从中赚取差价。


事实上,“差价票”是民航局严查的红线问题。民航局2016年下发的《关于国内航空旅客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提到,严禁销售代理企业向旅客额外加收客票价格以外的任何服务费,不得通过恶意篡改航空运输企业按规定公布的客票价格及适用条件、捆绑销售等违规手段,侵害消费者和航空运输企业权益。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使用合法的电子客票行程单,遵照政府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销售,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符。


如违反该规定,依据《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向旅客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民航行政主管部门责成相关主体对其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经营资质,并可转至税务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全面审查处理。


当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应该如何解决?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甄恩阳表示,一旦消费者遇到相似问题,可与平台协商或向相关单位投诉,协商不成,则可提起诉讼。至于消费者在购买机票时同时购买了其他套餐,是否涉嫌欺诈?则要看对方是否以明显方式进行了提示,如没有强迫捆绑,则不涉及欺诈行为;如果没有,则可能涉嫌欺诈。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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