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历下区人民法院与56名购买某品牌汽车的车主办理了汽车合格证和备用钥匙的现场交付手续。购买汽车近一年的56名车主终于解决了有车却无法挂牌上路的难题。
案涉车主分别于2023年底至2024年初在某汽车公司经营的某品牌汽车4S店购买汽车,不料所购车辆的合格证和备用钥匙在某汽车公司向银行贷款时已作为质押物质押给银行。因某汽车公司到期未能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拒绝返还用于质押的该批汽车合格证和备用钥匙。
没有汽车合格证就无法挂牌上路行驶,车辆成了摆设。无奈之下,车主们以某汽车公司为被告、贷款银行为第三人起诉至历下区法院,要求某汽车公司交付汽车合格证和钥匙,贷款银行予以协助。
历下区法院民二庭受理这批案件后,发现几十名车主诉求较为紧迫,遂以切实解决问题为切入点,高度重视,快速、有效化解纠纷。
前期,法院通过充分沟通各方当事人意见梳理了案情焦点,又通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与调解员研判法律适用等方式找到了该批案件的症结点,确定了初步审理思路。在前期难以说服各方当事人直接调解的情况下,法院最终决定采取“示范审理、示范判决、引导调解”的方式化解该批纠纷。5月下旬,历下区法院选取其中两起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于7月上旬依法作出判决。
为促成后续几十起纠纷一次性解决,历下区法院于7月下旬向贷款银行作出司法建议书,建议银行对剩余56起案件进行一次性调解处理。贷款银行在经过总行审批后同意调解,法院随即对剩余56起案件集中组织了证据交换,集中签署了调解协议,最终于9月中旬全部调解结案。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历下区法院积极联系某汽车公司和贷款银行尽快履行调解书确定的合格证和备用钥匙交付义务。在各方当事人的积极配合下,9月26日,历下区法院组织56名车主或代理人、某汽车公司、贷款银行,以及案外人贷款银行委托的质押物监管公司共同到庭,现场办理了共计58(其中一位车主购买了3辆车)辆汽车的合格证和备用钥匙交付手续,后由承办法官逐一核对到场车主及代理人身份后予以发放。
据历下区法院民二庭庭长谭树杰介绍,汽车合格证返还案件的事实看起来不复杂,但是其中合同法律关系与物权法律关系交织,全国法院的法律适用有多种意见,实践中处理不一。历下区法院以高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为出发点,通过多次给被告方和贷款银行进行协调的方式,切实为车主解决了实际问题,实现了纠纷的顺利解决和实质性化解,最终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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