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关规定,经过前期广泛征集和专家评审论证,我区共有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符合区级非遗标准,拟列入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将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示如下:
1、金氏烧鸡制作技艺;
2、韩式北沉香雕刻技法。
公示期自即日起共20日,即12月3日至12月22日。凡对上述两个代表性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与兴安区文化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殷静文
联系电话:13351951161
鹤岗市兴安区文化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