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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多,车主们对充电车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为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一些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内都增设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然而,不少市民在“问政鹰潭”平台反映,设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车位,常被燃油车“鸠占鹊巢”,甚至长时间停在充电桩车位上,让新能源车主们只能“望桩兴叹”。
记者调查:随意停放是常态
在接到网友反映后,记者第一时间来到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中央公馆小区东门附近的公共停车场。这处停车场共有4台直流充电桩和6台交流充电桩,但这些带有充电桩的停车位上,停靠的多数为燃油车,只有两辆新能源车停放在此。然而,这些充电桩上写着“非充电车辆严禁占位,违者收取占位费”等字样,却无人在意。
中央公馆东门公共停车场中的
新能源车充电停车位上
停靠的多数为燃油车
月湖区民泰家园小区内的新能源车充电站
仅有一辆新能源车停放
其余车辆均为燃油车
记者随即采访了附近商铺经营者。据她们介绍,因这里紧靠商圈,周围商铺较多,停车位确实是“一位难求”,很多时候燃油车车主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燃油车车主的“不得已”,却让新能源车主受了苦。新能源车主张女士说:“新能源车每次充电都要几个小时,燃油车占据停车位不仅仅是停放的问题,更是影响充电,影响后续开车出行。”
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现象是否普遍存在?记者为此走访市区多个公共停车场及路面停车位,一探究竟。
沿着麒麟东大道步行,记者在信江新区恒大绿洲一期西门附近的公共停车场看到,这里也设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多数被燃油车所占。
家住恒大绿洲小区的新能源汽车车主朱先生告诉记者:“晚上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的情况更严重,有的燃油车一停就是一整晚,想给车充电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只能干着急。”
信江新区恒大绿洲小区外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被燃油车占据
新能源车车主想夜充时只能干着急
在月湖区如意巷公共停车场内,记者看到这里设有数量较为充足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停车位,且与燃油车停车位是分区设置的,但记者没有看到这里的充电桩附近有不允许燃油车停车的文字及标识。
走访时,部分车主表示,如果有明确要求不让占用,停车时就会注意,如果没有类似标识,就只能看车主的自觉性了。
记者走访还发现,新能源充电车位被占用问题,在小区里也普遍存在。近年来,院里花园小区和省地质局第十地质大队九一二社区都进行了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后配有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并悬挂着“非新能源车辆严禁停放”“充电结束,请及时让出车位”等标识。但记者看到,小区里几个充电桩车位上停放的还是燃油车。
院里花园小区新能源充电停车位被占用
省地质局第十地质大队九一二社区内
新能源汽车停车位上悬挂着
“非新能源车辆严禁停放”的指示牌
院里花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老旧小区停车难,车位确实紧张。但为了给新能源车预留车位,物业还是会用物品挡在车位前,只是有些业主不自觉,甚至有些车辆一停了就是几天,打电话也不来挪车。作为物业只能劝导,没有其他办法。”
难道真如该物业工作人员所说,没有其他办法吗?实则不然,记者走访发现,在专门设置了识别新能源车牌道闸的电动汽车充电站,比如:鹰潭市经济大厦两侧的电动汽车充电站、月湖区人民政府南门的电动汽车充电站等地,就没有出现车位被燃油车占据的问题。
部门回应:没有明确执法依据和管理职责
那有没有相关规定解决充电车位被占用问题呢?记者采访了鹰潭交警支队、信江新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和国网鹰潭供电公司等部门。
同时,记者还从鹰潭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开信息了解到,我市近年来,为配合江西省相关政策,配套出台了《鹰潭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鹰府办字〔2017〕108号)、《鹰潭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鹰发改能源字〔2021〕9号)和《鹰潭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28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等文件。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指导、体系建设、信息平台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未看到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记者随后采访了信江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因没有相关执法依据去管理或处罚停放在新能源充电桩车位上的燃油车,致使接到类似投诉后,执法人员只能以劝导为主,并不能进行强制干预。
鹰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江大队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交警部门针对类似的问题也高度重视,但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的车辆并没有违反相应的交通法规,对占用非路边公共充电车位的燃油车辆,通常也只能交由充电设备管理方协调处理。下一步,希望能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巡查,缓解公共充电桩停车位被燃油车占用的情况。
国网鹰潭供电公司作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提供方和安装方,他们表示,曾多次派人员前往现场与燃油车主进行沟通,但效果甚微。目前,正在与场地方协商,准备采取安装智能道闸的方式,自动识别进场车辆属性,希望通过技术手段解决此类问题。
国网鹰潭供电公司建设的新能源车充电桩上
写着“非充电车辆严禁占位
违者收取占位费”字样
记者手记: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需要“建管”并重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一头紧贴群众出行充电需求,一头关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公共充电车位被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等痛点问题应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加以解决,一方面需要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布局;另一方面需要强化监管,提升充电设施的利用率。
公共充电车位被占用,归根结底是因为充电基础设施供给未能及时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截至2024年6月初,我市已建成充电桩650余根(公用540根),非独立占地的充电站(点)122座,此外,还有一些居民自建的充电桩。因此,加快构建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势在必行。
正在利用共享电动车充电桩充电的新能源汽车
充电桩要建更要管。无人管理,建再多的充电桩也会因为充电车位被占用、充电桩故障无人维修等情况无法使用,群众充电难的痛点还是无法解决。要让充电桩能用好用、持续发挥作用,首先要在制度上确保“有人管”。一方面要明确充电设施企业对充电桩的管理、维护要求,确保充电桩正常运行。另一方面,要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场)运营管理规范政策,针对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的问题出台相关规定,规范燃油车车主停车行为;通过引导、奖惩、差别化收费等办法,引导车主正确选择车位,减少充电车位被占用的现象;利用智能技术手段,加强对充电车位的精准管理,提高充电设施的利用率和管理水平。其次,要加强对公共充电车位的巡查监管,及时对占用充电车位却不充电的行为进行管理、劝导,确保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的安全和便捷使用。
公共充电车位被占用,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于市民文明停车的意识不强,需要加强引导。相关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停车宣传,引导市民培树文明规范停车的意识,自觉按规定有序停车,让文明“归位”成为良好习惯,在全社会形成有序停车风尚。
历史上的今天
1984年11月19日,中国第一支南极考察队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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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刘小中
责编|陈思思
编辑 | 胡奕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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