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内容也很有料↓↓↓
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王昌运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6年7月20日
住址: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伏业村冒二组43号
执行标的:60650.00元
执行案号:(2021)苏1002执5851号
事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条件:
依据本院生效判决,被执行人王昌运至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因案件执行需要,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王昌运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全部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执行人自愿给予提供线索人10000元奖励;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王昌运下落并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王昌运的,申请人执行人自愿给予提供线索人3000元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伞法官
举报电话:0514-82955072,13813195353
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何小忠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3年12月16日
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徐家漕路228弄5号404室
执行标的:146万元及利息等
执行案号:(2023)苏1002执364号
事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条件:
依据本院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何小忠至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因案件执行需要,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自愿给予线索提供人5000元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杭际宾
举报电话:0514-82955075
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易仕还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4年3月3日
执行标的:145792元
执行案号:(2024)苏1002执3153号
事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条件:
依据本院生效判决,被执行人易仕还至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因案件执行需要,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者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执行人自愿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梁法官
举报电话:0514-82955276
来源: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新媒体责任编辑:王嘉楠
(部分内容或图片来源于网络,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以便删除或发放稿费)
点击下方在看+转发
让更多人看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