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十一到来
双十二购物节临近
各大网购平台和商家
纷纷推出诱人的促销活动
送上满满的福利和优惠
吸引消费者争相参与
但在大家尽情享受购物狂欢的同时
犯罪分子也开始摩拳擦掌、趁虚而入
准备利用这一时机大捞一笔
当网购狂欢遇上隐形陷阱
山东警方来支招
商品有问题无法到货
声称退款实则骗你钱财
退款诈骗是伴随网络购物而衍生出的一种诈骗手法,犯罪分子会通过不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真实购物信息,冒充购物平台客服或快递客服,以来电或发送短信的方式,声称受害人购物订单异常、商品出现问题或快递运送途中丢失损坏等,需要办理退款手续甚至是多倍赔偿,继而诱骗受害人在虚假平台或网站上输入银行卡号、手机号、密码、验证码等进行转账汇款,甚至诱导受害人进行网络贷款再转账给犯罪分子。
今年9月,威海市公安局接到省反诈骗中心推送预警指令,辖区内的王先生疑似正在遭受电信网络诈骗。值班民警立即拨打王先生电话进行劝阻,并询问其所在位置准备马上出警开展见面深度劝阻,同时要求王先生保持电话畅通等待民警前往。
在通话过程中,值班民警表明身份,并询问王先生是否接到了诈骗电话。王先生回答:“我是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说我快递弄丢了,要给我3倍赔付。我最近也确实买了东西,购物订单信息都能对的上,正准备按照客服说的操作呢。”值班民警告知王先生这是典型的冒充客服退款诈骗,要马上停止手里进行的任何操作,并把此类诈骗的套路详细分析说明。此时王先生才如梦初醒,及时避免了1万多元的损失:“这个客服让我操作的和你们说的简直一模一样,幸好接了你们电话,我正准备输验证码转账呢,太吓人了!”
警 方 提 醒
付款码、验证码、账户密码等都是极为重要的个人隐私信息,绝不能随意透露和提供,正规商家办理退货退款无需事前支付费用,退款会按照原支付渠道退回。因此接到退款电话或信息时不要盲目轻信一定要谨慎核实,通过官方平台与真实卖家进行联络确认信息真伪。
网购骗局花样多
购物千万要谨慎
除了退款诈骗这一类受害人被动加入的骗局外,还有不少受害人因虚假促销广告诱惑主动进入的网购诈骗陷阱。
一是一些打着“预售”“限时购”的商品。犯罪分子会利用“预售”“限时购”的噱头发短信或网络消息诱骗你点击虚假链接并登录假的购物网站,一旦输入了个人信息支付款项,资金就会被迅速转走。
二是一些“中奖免单”“购物送礼”的商品。犯罪分子会发中奖短信或寄中奖礼品卡,诱骗点击链接或扫码登录诈骗网站领取奖品,一旦填写个人信息或支付所谓的手续费保证金甚至被诱导刷单做任务,钱就进了骗子的口袋。
三是一些有“红包福利”的商品。犯罪分子在各种社交平台派发红包,一旦点击就会跳转到山寨网站,如若分辨不明填写个人身份、银行账号密码等信息,就会导致银行账户被盗刷。
警 方 提 醒
网络购物认准正规官方平台;陌生电话信息不要轻信,如若无法确定对方身份,一定要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确认;陌生链接、陌生二维码要警惕,背后可能就是诈骗平台;个人信息不能随意填写,尤其是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关键信息。
不要转账要黄金
警惕诈骗老套路新手段
近期出现一种“诈骗引流和购买黄金寄递洗钱”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诈骗新套路,迷惑性大、隐蔽性强,群众真假难辨,成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获取诈骗资金的重要手段和形式。此类诈骗类型主要有刷单返利+邮寄黄金“提现”、虚假投资理财+邮寄黄金“充值”、冒充公检法+邮寄黄金“自证清白等复合型手段。犯罪分子在获取受害人信任后,便以需要“支付手续费”“缴纳保证金”“做任务解冻”等理由,诱骗受害人将大额现金或黄金等通过快递或网约车运送到指定地点,在实施诈骗的同时洗白诈骗资金。
“听首歌就能赚钱,分分钟入账百元,赚钱变得如此轻松。”近日,淄博的孙女士就收到了这么一张卡片,差点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11月2日,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接到一金店经理求助,称店里一位顾客要一次性购买15万元的黄金首饰,感觉不太正常,希望民警到场核实一下。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并询问孙女士购买黄金的用途。但面对询问,孙女士却支支吾吾回答不上来。民警推测她可能遭遇电信网络诈骗,于是将其带回派出所继续询问,同时也对孙女士讲起了近期发生的买黄金诈骗案例。听完民警的分析,孙女士终于说出了实情。
原来,孙女士几天前收到一个包裹,包裹里只有一张印有“扫码兑奖”的卡片。孙女士扫码进群后接收到一个音乐推广的任务,线下能领取洗衣液等礼品,线上连续几次就领取上百元红包奖励。尝到甜头的孙女士决定加大投入,对方却告知孙女士“操作失误”导致任务失败,需要线下购买15万元黄金送到指定地点,才能继续任务退回本金。于是孙女士便准备按照对方要求购买黄金并进行邮寄。值得庆幸的是,孙女士的反常举动引起了金店工作人员的警觉。最终在民警的劝导下,孙女士幡然醒悟,避免了15万元的损失。
警 方 提 醒
不要轻信网上刷单返利、网络购物中奖、网络投资赚钱等说辞,如遇到要求使用快递、网约车进行现金、黄金等寄送的,要立即拒绝并向警方举报,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也避免成为犯罪分子洗钱的“帮凶”。
来源:山东反诈骗中心
编辑:冯一璇
初审:管鹏
二审:刘坤
终审:丁延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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