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保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合肥经开区公布3起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执法案例。
案例一
2024年5月,合肥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能按照应急预案执行应急措施,导致事故产生的污水有部分直接排入外环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该企业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医药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企业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合肥经开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接12345投诉举报,称经开区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对生产现场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5名正在从事焊接作业人员中有4名焊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给予该企业处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丨合肥经开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审核丨李长龙
责编丨吴小黎
推荐阅读
【1】
全域禁燃
【2】
学校获批
【3】
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