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月领取退役金和一次性退役金是退役军人安置政策中两种不同的退役金领取方式,它们有以下主要区别:
1. 领取方式:
逐月领取退役金: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退役军人,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依据其担任军官或军士的年限,按照计发基数的一定比例逐月发放退役金。退休后,继续享受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等,并保留一定比例退役金发放终身。
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军队按国家统一标准发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专门经费。退役时,一次性发放,标准固定。
2. 发放标准:
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金标准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为依据,采用相对独立的计发基数,依据担任军官(军士)年限,按照计发基数一定比例发放。
一次性退役金:标准由中央财政和军队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
3. 发放机制:
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金与服役年限和服役表现挂钩,鼓励士兵在服役期间表现优秀,退役后融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一次性退役金:退役金与服役年限挂钩,标准固定,便于管理和实施。
4. 适用对象:
逐月领取退役金:适用于担任军官满16年或担任军士和军官累计满16年的退役军人。
一次性退役金:适用于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义务兵和士官退出现役的,以及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5. 其他待遇:
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按规定参加安置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同时,享受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明确的住房待遇。
一次性退役金:退役金发放领取的程序包括军队后勤财务部门制定退役金发放清单,退役士兵离队前办理退役金专用卡,退役后30日内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并办理支取。
这两种退役金领取方式各有特点,旨在为退役军人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和保障,同时鼓励他们继续参与社会和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