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盘活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田市城市管理局将对三角公园旁、团结广场、团城门口三处房屋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三角公园旁1间,租赁面积66.64㎡;
2.团结广场1间,租赁面积75.08㎡;
3.团城门口1间,租赁面积70.4㎡。
二、招租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报价不得低于底价(具体底价信息以第三方评估底价为准),以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竞租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安全、卫生、治安等相关管理规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能够良好履行合同,无不良信用记录。
2.承租方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和田市塔乃依南路327号和田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18999051840 13667589868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为2024年9月14日
[完]
声明:原创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来源:和田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9/9
编辑:穆拉提
审核:张淑华
转发时间:2024/9/10
终审:李栋栋、张明、李娜、苟凯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