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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骑乘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眼里“无车”,心中“无路”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案例一:闯红灯
7月19日,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广州市海珠区江湾路由东往南左转弯时,与欧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陈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陈某驾驶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导致事故发生。
案例二:随意穿插
8月25日14时许,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北机动车道行驶,横穿至最右侧机动车道时,与李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后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车道通行,且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行驶,导致事故发生。
案例三:违反禁令标志
9月13日18时许,林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沿广州市荔湾区人民高架由北往南行驶,与何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后林某受伤。
经查,林某驾驶未依法登记的非机动车违反交通标志指示通行、超越前车时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导致事故发生。
电动自行车为大家的出行带来便利
但是安全隐患也潜藏在每一次的使用之中
患生于所忽 祸起于细微
骑乘电动自行车时
一定要遵守交规 谨慎行驶
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01 电动自行车上路需挂牌
大家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要认准国标3C认证标志,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家购买车辆。
购买电动自行车后,需按照规定登记上牌方可上路行驶。
02 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最容易受伤害的部位,而安全头盔是保命神器,因此驾驶电动自行车一定要佩戴好头盔再上路。
03 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04 不违法载人
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05 严禁非法改装
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危险性极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驾驶人应自觉抵制非法改装、加装,保障骑行安全。
06 遵守交通信号灯
电动自行车行至路口遇红灯时,应停车等候,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07 按车道行驶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骑行电动自行车务必
遵守交规 守法骑行
来源:广东交警、广州交警
编辑:赖常熹 责 编:陈诗宇
监制:黄舒祥 总监制:庄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