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独山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储备中心原出纳何琦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由独山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独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独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何琦利用担任独山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自然资源储备中心出纳等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三个月未还,依法应当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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