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丨太和交警持续整治超载货车

政务   2024-11-26 16:51   辽宁  

为深入推进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货车超限超载打击力度,扎实抓好冬季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太和交警大队持续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


案例一

11月7日12时24分许,太和大队在太和区阜锦线与绕城公路交叉口北200米处,将辽GA5***号/辽GF6**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拦截。经查,该车核定总质量为49吨,后经路政检测站检测结果显示载货量为87.18吨,经计算超载77.92%,已达到或者超过核定载质量60%,确定该车存在超载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要求驾驶人将超出核定载物量的货物卸载,对货车驾驶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11月5日9时42分许,太和大队在太和区大薛街道北方顺达处,将辽J30***号/辽J57**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拦截。经查,该车核定总质量为49吨,后经路政检测站检测结果显示载货量为64.72吨,经计算超载32.08%,已达到或者超过核定载质量30%,确定该车存在超载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要求驾驶人将超出核定载物量的货物卸载,对货车驾驶人处以罚款9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10月5日10时23分许,太和大队在太和区大薛街道锦州国庆变压器厂处,将晋D49***号/晋DM8**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拦截。经查,该车核定总质量为49吨,后经路政检测站检测结果显示载货量为64.16吨,经计算超载30.93%,已达到或者超过核定载质量30%,确定该车存在超载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要求驾驶人将超出核定载物量的货物卸载,对货车驾驶人处以罚款9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11月19日9时31分许,太和大队在太和区大薛医院门前处,将辽PG8***号/辽P66**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拦截。经查,该车核定总质量为49吨,后经路政检测站检测结果显示载货量为76.80吨,经计算超载56.73%,已达到或者超过核定载质量50%,确定该车存在超载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要求驾驶人将超出核定载物量的货物卸载,对货车驾驶人处以罚款17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太和交警提示

交通安全,不可懈怠;超载行驶,危险极大。勿因一时侥幸,毁了自己、害了他人,请广大货车驾驶人杜绝超载超限运输,莫让货车变成“祸”车。

锦州交警
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信,交管动态实时发布,最及时的路况信息,最详细的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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