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货车超限超载打击力度,扎实抓好冬季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太和交警大队持续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
案例一
11月7日12时24分许,太和大队在太和区阜锦线与绕城公路交叉口北200米处,将辽GA5***号/辽GF6**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拦截。经查,该车核定总质量为49吨,后经路政检测站检测结果显示载货量为87.18吨,经计算超载77.92%,已达到或者超过核定载质量60%,确定该车存在超载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要求驾驶人将超出核定载物量的货物卸载,对货车驾驶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11月5日9时42分许,太和大队在太和区大薛街道北方顺达处,将辽J30***号/辽J57**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拦截。经查,该车核定总质量为49吨,后经路政检测站检测结果显示载货量为64.72吨,经计算超载32.08%,已达到或者超过核定载质量30%,确定该车存在超载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要求驾驶人将超出核定载物量的货物卸载,对货车驾驶人处以罚款9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10月5日10时23分许,太和大队在太和区大薛街道锦州国庆变压器厂处,将晋D49***号/晋DM8**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拦截。经查,该车核定总质量为49吨,后经路政检测站检测结果显示载货量为64.16吨,经计算超载30.93%,已达到或者超过核定载质量30%,确定该车存在超载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要求驾驶人将超出核定载物量的货物卸载,对货车驾驶人处以罚款9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11月19日9时31分许,太和大队在太和区大薛医院门前处,将辽PG8***号/辽P66**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拦截。经查,该车核定总质量为49吨,后经路政检测站检测结果显示载货量为76.80吨,经计算超载56.73%,已达到或者超过核定载质量50%,确定该车存在超载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要求驾驶人将超出核定载物量的货物卸载,对货车驾驶人处以罚款17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太和交警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