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批载客车辆(M1类)车型的国家标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符合性情况名单发布

政务   2024-11-11 19:07   北京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4年 第31号


依据《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8号),现将载客车辆(M1类)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分别对照国家标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和《道路车辆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的符合性情况(第十四批)予以公告。

附件: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十四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11月5日


温馨提示

查阅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十四批),请访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或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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