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纪委监委第十届“江城清风”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启事

政务   2024-11-03 10:23   吉林  

构建清廉社会生态


弘扬崇廉拒腐风尚


廉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新时代吉林市廉洁文化建设,按照省纪委监委组织的“浪淘沙杯·2024”吉林省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相关要求,结合吉林市实际,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十届“江城清风”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活动。


01

活动主题

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蕴含的廉洁元素,讲述清廉故事,弘扬廉洁新风,传播廉洁价值理念,树立崇廉重洁风尚,为昂扬建设形神兼备的新时代新江城营造廉洁清朗的社会环境。
02

活动时间及征集范围

征集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

评选阶段:2024年12月20日前。

面向全市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征集原创优秀作品,欢迎各地群团组织、新闻媒体、影视制作机构及高校师生参加。

03

作品要求

本次活动主要征集书画、摄影、艺术设计、网络新媒体、文学5类廉洁文化作品。

(一)书画类作品。主要包括软硬笔书法、国画、油画、漫画、篆刻等,尺寸不超过8平尺,自行装裱。

(二)摄影类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自行装裱。
(三)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泥塑、静态公益广告、剪纸等。其中,泥塑作品尺寸长宽高不超过60cm,静态公益广告、剪纸等作品尺寸长宽不超过120cm。
(四)网络新媒体类作品。主要包括动态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动画等。格式为MP4视频,时长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微电影不超过5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且作品需添加字幕。
(五)文学类作品。Word版本,体裁、题材不限,字数不超过3000字。
投稿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署名权、表演权等问题由报送单位和作者负责。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作者享有独立版权,不得抄袭或剽窃。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出版、展览权,无需再取得作者授权。凡是投稿作者,均视为已经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协定。
04

评奖方式

(一)奖项设置:本次活动将按类别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以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作品择优参加“浪淘沙杯·2024”吉林省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二)作品推广:获奖作品择优向上级纪委监委自媒体、市级主流媒体推荐,在市纪委监委“江城清风”微信公众号集中展播,并给予报送单位或作者适当稿酬,税费自理。


05

报送方式

各县(市)区作者将《推荐汇总表》附件1《活动报名表》(附件2)、投稿作品、创作过程视频(2分钟以内)、作品多角度高清图片,打包发送至作者所在县(市)区纪委监委指定邮箱(附件3),由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汇总后择优向市纪委监委报送;市直部门作者作品由各派驻(派出)机构负责汇总报送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省直单位及域外作者可直接发送至邮箱:jlsjwxcb2015@163.com。文件名称统一为“类别+名称+报送单位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评比结果揭晓后,市纪委监委将与获奖作者联系,酌情征集作品实物。

咨询电话:0432-62042904



制作:李珊珊

编辑:蒲玥凝

初审:张   权

复审:高海宇

终审:吴宪朋


往期回顾

01

廉洁文化江城行 | “江城清风”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活动优秀作品展播①

02

廉洁文化江城行 | “江城清风”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活动优秀作品展播②

03

廉洁文化江城行 | “江城清风”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活动优秀作品展播

04

廉洁文化江城行 | “江城清风”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活动优秀作品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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