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这对于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三个区分开来”,强调“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又在许多重要场合予以强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政策文件,探索开展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应当看到,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问责泛化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干部怕干得越多出错越多、怕触及矛盾引火烧身,产生了不敢担当、不敢作为心态。解决这个问题,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需要细化实化“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把握3个方面。
第一,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需要我们探索创新。这对干部的素质能力、精神状态、作风形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前进道路上,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应对各种风险挑战,都迫切需要党员干部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涉险滩的开拓勇气和创新精神。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要给干事者以总结经验、重振旗鼓的机会。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就是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营造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伟力。
第二,合理把握政策界限。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关键是要正确看待干部履职中的失误和错误。在具体政策把握上,一看是出于公心还是源于私利。二看是无心之失还是有心之过。对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或认识局限、经验不足等因素造成损失的,应给予更多理解和包容。对明知故犯、蓄意违规、失职渎职的,则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三看是履行程序还是破坏规则。对个人专断、规避程序、违规决策导致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该问责的问责。但在当时情境下已经履行必要程序、尽到必要责任的,不应认定为失职失责。四看是遵纪守法还是违法乱纪。对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明令禁止的,可以探索创新、先行先试。但上级已有明确规定和要求的,应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不得自行其是。五看是轻微影响还是严重危害。干部履职中的失误和错误造成的影响损失不大,或者积极补救挽损消除影响,工作效果整体不错的,可视情减责免责。对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一般不宜完全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