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对村巡察工作质效的十条措施》

时事   2024-11-30 07:15   湖南  

2024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希出席对村巡察工作推进座谈会并讲话。11月22日,省委书记沈晓明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对村巡察工作推进座谈会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为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特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对村巡察工作质效的十条措施》。

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对村巡察工作质效的十条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村巡察工作推进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对村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质效,提出如下措施。



一、认真组织学习

省委巡视机构、市县党委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李希同志在对村巡察工作推进座谈会上的讲话和11月22日省委常委会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对村巡察工作。



二、查补短板弱项

对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再次系统梳理全省对村巡察工作突出问题,并推动市县整改,完善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弱项。



三、完善工作清单

全面收集汇总市县制作的对村巡察政策清单、监督重点问题清单和典型案例清单,形成全省对村巡察“重点政策库”“监督重点库”“典型案例库”“制度补丁库”,为开展对村巡视巡察作参考。



四、开展提级监督

省委巡视县市区时,在每个县市区选择1个重点村开展提级巡视,为市县对村巡察做示范、打样板,并形成常态化机制。市州党委继续强化对重点村的提级巡察力度。



五、谋划专项规划

全面总结本届党委对村巡察工作,结合实际对村级党组织分类情况进行重新调整,市县提前谋划制定下届党委对村巡察工作专项规划,争取2025年6月之前形成初步方案。



六、整合监督力量

按照《关于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的若干措施》(湘巡发〔2022〕48号),市县巡察机构应加强统筹协调,有效推动纪检监察、组织、民政、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监督主体与对村巡察工作主动衔接,做到监督计划同制定、监督重点同确定、监督工作同安排,形成信息共享、力量共用、工作共推、整改共抓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重复监督,减轻基层负担。



七、加强指导督导

结合日常巡察指导督导,压实市县党委主体责任,推动及时研究对村巡察重要事项,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巩固拓展“强化巡视整改工作流程指引”试点成果,进一步精简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健全对村巡察整改制度机制。



八、配合专项监督

进一步加强对村巡察与纪委监委开展的涉农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深化纪巡联动,推动边巡边查、边巡边改,查处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



九、综合运用成果

梳理省委巡视县市区发现乡村振兴领域方面的问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提供给省委巡视组和市县巡察组,作为对村巡视巡察监督重点内容。梳理对村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从制度机制上分析原因,为省委、省政府研究“三农”工作提供参考,推动职能部门以点带面开展系统治理。



十、加强总结推介

及时总结我省对村巡察工作实践,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定为制度机制。加强对村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继续在《湖南日报》、“湖南巡视”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宣传推介我省对村巡察工作情况,促进交流互鉴,推动巡视巡察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

来源:湖南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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