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防不立
民无防不安
全民国防教育
“全民”是关键
“国防”是内核
“教育”是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位公民,都应当增强国防安全意识,掌握国防安全知识。
设立背景
2001年8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确定每年9月的第3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这是中国第一个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国防教育的主题节日。
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有助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引导全社会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与国防建设,凝聚起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强大力量。
公民的国防义务
说起国防,很多人以为是军队和武装部门的事,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具有义不容辞的国防义务。
履行兵役的义务
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受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兵役法并对征集对象、免征对象、缓征对象、不征对象和征集方法作了原则规定;对拒不服兵役的规定了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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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的义务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图片来源:中国军视网
保护国防设施的义务
国防设施包括军事设施、人民防空工程、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和其他用于国防目的的设施。国防设施是国防的物质屏障。国防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
图片来源:中国军视网
保守国家军事机密的义务
宪法规定,保守国家机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国防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秘密物品。”
图片来源:中国军视网
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
宪法规定:“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国防法规定:“公民应当接受国防教育。”国防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国防教育中,对于拒不履行接受国防教育义务的公民,要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天鹅海军希望小学学生代表给同学讲解海军国防教育读本 图片来源:国防部网
支持和协助国防活动的义务
国防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国防建设,为武装力量的军事训练、战备勤务、防卫作战、非战争军事行动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公民履行支持和协助国防活动的义务时,应正确处理国家安全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当两者发生矛盾时,要从国家安全大局出发,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安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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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博闻
责编:马青沅
审核:孟冰野
来源:辽宁全民国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