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 杰出人才移民的捷径指南与策略分析(拒签判例启示、资格要求、证据要求等等)(上)

财富   2024-06-05 07:15   美国  

引言

欢迎阅读《EB1A: 杰出人才移民的捷径指南与策略分析》,这是一份为有志于通过EB1A类别移民美国的杰出人才准备的详尽指南。作为全球最主要的移民目的地之一,美国长久以来一直是无数追梦者渴望达成的目标。为何那些条件不及你的人,却已经成功地获得了美国绿卡?今天带你全方位了解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

EB1A移民类别简介

EB1A,即第一优先工作类移民中的杰出人才类别,是美国移民法中为具有非凡能力的个人设立的一种移民途径。这一类别属于美国职业移民五大类别中的第一优先级,表明美国对于吸引全球顶尖人才的高度重视。

文章目的与结构概览

本指南的目的是为您提供一个清晰的框架,帮助您了解EB1A移民类别的各个方面,包括其定义、法律依据、历史沿革、排期与配额限制、申请流程、以及如何在美国境内外进行申请。此外,通过分析成功与失败的案例,我们将探讨美国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AAO)的典型案例,为您提供宝贵的经验和策略。

文章的结构经过精心设计,以确保信息的逻辑性和条理性。每一章节都专注于EB1A移民过程中的一个特定方面,旨在逐步引导您完成整个申请过程。

结论

EB1A移民类别为全球范围内的杰出人才提供了一条通往美国永久居留权的快速通道。它不仅体现了美国对人才的渴求,也为这些人才提供了一个展示其非凡能力、实现个人梦想并为美国社会做出贡献的平台。了解EB1A的定义、特点和重要性,是成功申请EB1A绿卡的第一步。

第一章:EB1A移民类别的定义与重要性

第一节:EB1A的基本概念

EB1A,全称为"Employment-Based First Preference: Extraordinary Ability",即"基于职业的第一优先类别:杰出能力",是美国移民法中定义的一种移民途径,旨在吸引全球范围内在其专业领域内具有杰出成就的个人。

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第203(b)(1)(A)条款,EB1A类别的定义如下:

"第一优先类别包括那些在其专业领域具有非凡能力的外国人,这些人在其领域内已经达到高水平的成就,并且这种成就在全国范围内或国际上被广泛认可。"

法律原文引用

"Aliens who, because of their exceptional ability in the sciences, arts, education, business, or athletics, will substantially benefit prospectively the national economy, cultural, or educational interests or welfare of the United States."

中文释义 “那些因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具有非凡能力,将显著有利于美国未来的经济、文化或教育利益或福祉的外国人。

重要性

EB1A类别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优先级高:作为职业移民的第一优先类别,EB1A的申请人通常能够更快地获得绿卡,相比其他类别的移民申请,EB1A的排期较短。

  2. 无需雇主支持:与其他职业移民类别不同,EB1A申请人不需要雇主的支持或赞助,可以独立申请。

  3. 无需劳工证:申请人不需要经过美国劳工部的劳工证(PERM)程序,这大大简化了申请流程。

  4. 家庭成员受益EB1A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作为衍生受益人一同获得绿卡。

  5. 国际认可EB1A类别的申请人通常是在其领域内获得了国际级别的认可和成就。

  6. 对美国的贡献:美国政府认为这类人才将对美国的经济、文化或教育等方面带来实质性的好处。


结论

EB1A移民类别为全球的杰出人才提供了一条快速通道,以获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它不仅体现了美国对吸引国际顶尖人才的承诺,也为这些人才提供了在美国继续其杰出工作的机会。了解EB1A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对于评估自己是否适合这一移民途径至关重要。

第二节:杰出人才的分类与特点

EB1A移民类别对杰出人才的分类主要基于申请人在其专业领域的成就水平和认可程度。以下是对杰出人才的详细分类、法律依据原文、中文释义,以及每个类别的特点和举例。

分类一:获得国际重大奖项的个人

法律依据原文

"...a one-time achievement (that is, a major,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award)."

中文释义 “一次性成就(即主要的、国际公认的奖项)。” 特点

  • 国际声誉:获得此类奖项的个人在国际上享有极高的声誉。

  • 顶尖成就:这些奖项代表了申请人在其领域的最顶尖成就。 举例

  • 诺贝尔奖获得者,因其在物理学、化学、医学、文学和和平方面的杰出贡献。


分类二:满足至少三项EB1A标准条件的个人

法律依据原文

"...at least three of the following: (i) Evidence of receipt of lesser nationally or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prizes or awards for excellence in the field of endeavor; (ii) Membership in associations in the field which demand outstanding achievement of their members; (iii) A record of major commercially successful solo exhibitions, as shown by box office receipts or record of sales; ..."

中文释义 “至少满足以下三项条件:(i) 在其专业领域获得较小的国家级或国际级奖项的证据;(ii) 专业协会会员资格,该协会要求其成员有杰出成就;(iii) 主要商业成功的独奏展览记录,如票房收入或销售记录;... ” 特点

  • 多样化成就:申请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展示其杰出才能。

  • 综合评审:移民官将综合评审申请人满足的条件,以判断其是否属于领域内的顶尖人才。 举例

  • 一个在国际期刊上发表了多篇学术论文的科学家。

  • 一个在多个国家举办过个人艺术展览的画家。


分类三:持续获得国家或国际级赞誉的个人

法律依据原文

"...whose achievements have been recognized in the field through extensive documentation."

中文释义 “其成就通过广泛的文件在领域内得到了认可。” 特点

  • 持续认可:申请人的专业成就需要持续获得同行和国际社会的认可。

  • 显著行业影响力:申请人通常在其领域内拥有显著的影响力和领导地位。 举例

  • 一个在国际上多次获得设计大奖的建筑师。

  • 一个在国际体育赛事中屡获佳绩的运动员。


结论

EB1A移民类别为不同领域的杰出人才提供了明确的分类和要求。申请人需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成就和国际认可程度,确定自己符合哪一类杰出人才,并准备相应的证据来支持其申请。通过深入理解这些分类和要求,申请人可以更有效地展示自己的杰出才能,从而提高EB1A申请的成功率。

第二章:EB1A法律依据与历史沿革

第一节:美国移民法对EB1A的规定

美国移民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为EB1A杰出人才移民类别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以下是关于EB1A的一些关键法律条文和行政规定,包括原文引用和中文释义。

法律原文引用

INA § 203(b)(1)(A):

"First preference: persons with extraordinary ability."

中文释义: “第一优先:具有杰出能力的人士。

8 C.F.R. § 204.5(h)(2):

"Extraordinary ability in the field means a level of expertise indicating that the individual is one of the small percentages who have risen to the very top of the field of endeavor."

中文释义: “在领域内的杰出能力意味着专业水平表明该个人是在其努力领域中上升到最顶端的小部分人之一。

8 C.F.R. § 204.5(h)(3):

"To establish the existence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a petitioner must provide evidence of a one-time achievement (such as a major,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award), or at least three types of the evidence specified in paragraphs (i) to (x) of this section, as applicable to the field of endeavor."

中文释义: “为了证明杰出能力的存在,申请人必须提供一次性成就的证据(如主要的、国际公认的奖项),或至少提供本节(i)(x)段指定的三种类型的证据,根据努力领域的适用情况。

行政命令与政策

美国移民局(USCIS)和国务院(DOS)等联邦机构还发布了一些行政命令和政策,指导EB1A申请的审批过程:

行政命令和政策示例:

"USCIS will grant deference to a prior favorable determination of the petitioner’s extraordinary ability if the petitioner is otherwise eligible for the classification sought and there is no significant change in the petitioner’s circumstances."

中文释义: “如果申请人在其他方面符合所寻求的分类资格,并且申请人的情况没有重大变化,USCIS将对申请人的杰出能力先前有利的决定给予尊重。

第二节:EB1A类别的历史发展与变迁

EB1A类别的设立与演变是美国移民政策响应国家利益、经济需求和社会变化的体现。本节将重点讨论2020年后,USCIS针对EB1A发布的政策指南和操作变更的详细指导。

初始阶段:1952年移民和国籍法案

历史背景 195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移民和国籍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of 1952),这一法案首次引入了基于就业的移民优先类别,为后来EB1A类别的设立奠定了基础。

形成阶段:1990年移民法案

历史背景 1990年,美国通过了新的移民法案,对职业移民类别进行了重大修订,正式确立了EB1类别,包括EB1A杰出人才移民。

发展阶段:21世纪初至今

历史背景 进入21世纪,随着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美国对于吸引全球顶尖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EB1A类别逐渐成为吸引科学家、艺术家、教育家、商业和体育界杰出人士的重要途径。

2020年后的政策指南和操作变更

重大事件

  • 2020年新冠疫情:疫情的爆发对全球移民申请产生了重大影响。美国移民局(USCIS)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


政策调整

  • 20203USCIS宣布暂时关闭所有地方办公室,以保护员工和申请者的健康安全。

  • 20207USCIS逐步重新开放地方办公室,并实施安全措施,如预约制度和健康检查。

  • 2020USCIS发布了一系列针对疫情期间申请处理的指南,包括延长响应时间、放宽某些证据提交的截止日期等。


政策指南

  • 2020年政策更新USCIS更新了EB1A申请的指南,明确了在疫情期间对申请材料的灵活性和对远程工作证明的接受度。


操作变更

  • 电子递交USCIS鼓励申请人通过电子方式递交申请,以减少接触并加快处理速度。

  • 沟通方式USCIS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在线账户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提供实时申请状态更新。


审理流程调整

  • 加急处理USCIS对加急处理服务(Premium Processing)进行了调整,以确保在疫情期间仍能为申请人提供快速审理服务。


结论

2020年后,USCIS针对EB1A类别的申请发布了多项政策指南和操作变更,以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挑战。这些措施体现了USCIS在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同时,持续为杰出人才提供移民机会的决心。申请人和移民专家需要密切关注USCIS的最新动态,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通过了解这些政策和变更,申请者可以更好地准备申请材料,适应当前的审理环境。

第三节:EB1A重要法律修订与政策更新

EB1A类别自设立以来,经历了多次法律修订和政策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和全球人才竞争环境。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法律修订和政策更新事件,这些更新对EB1A申请者有着直接和显著的影响。

1990年移民法案(Immigration Act of 1990

法律修订 1990年移民法案对美国移民法进行了重大改革,其中对职业移民类别进行了重新定义和扩展,正式确立了EB1类别,包括EB1A杰出人才移民。

政策更新

  • 该法案为EB1A类别的申请者提供了无需劳工证(PERM)和雇主支持的便利,从而简化了申请流程。


1998年美国竞争力和劳动力改进法案(American Competitiveness and Workforce Improvement Act, ACWIA

法律修订 ACWIA法案进一步明确了EB1A类别的申请标准,包括对杰出能力的具体定义。

政策更新

  • 该法案引入了加急处理(Premium Processing)服务,允许EB1A申请人支付额外费用以获得更快的审理。


2002年美国移民法典(United States Code Title 8

法律修订 美国移民法典对EB1A的具体要求进行了细化,包括对申请条件和证据的具体说明。

政策更新

  • USCIS开始提供更详细的申请指南和审查标准,帮助申请人更好地准备申请材料。


2010EB1A审理指南更新

法律修订 USCIS2010年更新了EB1A审理指南,以提供更清晰的申请标准和证据要求。

政策更新

  • 指南中强调了对申请人在其领域内杰出成就的综合评估,而不仅仅是机械地计算满足的条件数量。


2010年行政上诉办公室(AAO)重要裁决

法律修订 EB1A 特殊人才移民案件司法审理的程序上,最重要也是最著名的案例是联邦第九巡回法院在2010 年审理的Kazarian一案。该案判决之所以重要,在于第九巡回法院提出了EB1A案件的两步审查法,从而为移民局和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AAO)提供了清楚明确的EB1A审理程序。

政策更新

  • AAO的裁决为EB1A申请提供了重要的法律解释,明确了EB1A的审理程序


2020年新冠疫情相关政策调整

法律修订 受新冠疫情影响,USCIS对包括EB1A在内的所有移民申请程序进行了临时调整。

政策更新

  • USCIS提供了远程工作证明的接受度,延长了某些证据提交的截止日期,并鼓励申请人使用电子递交方式。


2021EB1A审理标准进一步明确

法律修订 USCIS2021年进一步明确了EB1A审理标准,特别是对申请人在艺术、科学和商业领域的杰出成就的评估。

政策更新

  • USCIS强调了对申请人未来在美国工作潜力的考量,以及其对美国利益的潜在贡献。


结论

EB1A类别的法律修订和政策更新反映了美国对于吸引和保留全球顶尖人才的持续承诺。这些变化旨在提高申请流程的透明度、效率和公正性。申请人和移民专家需要密切关注最新的法律动态和政策指南,以确保申请的成功。了解这些法律修订和政策更新,有助于申请者更好地准备申请材料,适应当前的审理环境。

2010年行政上诉办公室(AAO)重要裁决——Kazarian案(案件号:07-56774

EB1A 特殊人才移民案件司法审理的程序上,最重要也是最著名的案例是联邦第九巡回法院在2010 年审理的Kazarian一案。该案判决之所以重要,在于第九巡回法院提出了EB1A案件的两步审查法,从而为移民局和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AAO)提供了清楚明确的EB1A审理程序。

案情摘要:来自亚美尼亚的34岁申请人Kazarian20031231日以理论物理学家的身份向移民局递交了EB1A特殊人才的职业移民申请。Kazarian 早在1997年就在亚美尼亚国内获得了理论物理学领域的博士学位,随后留校担任研究员,并在所研究的领域做出了一定贡献。2000年之后,他开始在高校担任物理、数学、和计算机编程方面的讲师。KazarianEB1A申请中包括来自加州理工大学的理论物理教授等人的推荐信,由Kazarian创作的被很多高等教育机构作为必修教材的《物理学概念:经典力学》,若干篇学术文章,以及他在领域内众多会议的演讲等有关材料,以证明他在其领域是顶尖人才。 Kazarian希望通过以上申请材料证明他满足了以下4条特殊人才标准:

1. 申请人发表过学术文章;

2. 申请人做过评审工作;

3. 申请人做出了重大原创贡献;

4. 申请人的作品被展览或展出过。

移民局认为Kazarian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标准,于20058月拒绝了他的移民申请。随后,他先后上诉到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AAO)、加州初审法院、和联邦第九巡回法院。联邦第九巡回法院对Kazarian一案重新进行了审理,指出了AAO的两点程序性审查错误,澄清了以前EB1A审查程序中模糊的地方,并给出了清楚而系统的EB1A案件审查程序。

AAO在审查案子时的两点错误为:

1.在审查Kazarian提交的6篇学术文章是否符合特殊人才标准时,AAO指出申请人并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说明其他学者有无引用过他发表的文章,由此文章本身并不能作为证明杰出人才的证据。而法院认为,条款 8 C.F.R. 204.5 (H) (3) (vi) 并没有要求学术文章必须要被引用,才能作为证据证明申请人是否是特殊人才。换句话说,就算申请人提供的文章没有引用数,移民局还是应当将文章作为合格的证据,判定他满足了学术文章这条标准的基本举证要求。至于具体有没有文章引用数等和其他有关因素的考量,应当放在后面总体评定申请人是否够符合特殊人才所要求的高水平时再做定夺。

2.对于Kazarian在校期间作为毕业答辩的评委,AAO认为Kazarian作为本校的评委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此没有采纳该证据。法院认为虽然AAO的观点是有道理的,但该证据应当首先被认定满足基本举证要求而采纳,至于作为本校评委还是外校评委对特殊人才移民资格的影响,则应该放在后面的最终资格判定时再做考量。

据此,第九巡回法院给出了审查EB1A特殊人才移民申请的正确方法,即两步审查法

  1. 即在审理EB1A案件时,首先进行初步举证审查,考察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是否满足初步举证要求,所以可以被采纳作为考量案件的依据。一旦提交的证据基本符合1)申请人获得过一次重大成就或主要的有国际认知度的奖项,例如诺贝尔奖或奥林匹克奖牌,或 2)申请人满足另外10条标准中的3条,无论证据的证明力度强弱,即可进入到以下第二步。

  2. 第二步是最终资格判定。法院指出,满足第一步初步举证审查并不意味着申请人通过了EB1A审查。在最终资格认定中,移民官会综合考虑所有证据,分析判断申请人(i)是否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有特殊才能,特殊才能已经被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所证明,且大量文件证明他(她)的成就已经被其领域所认可,(ii)寻求进入美国后继续在其拥有特殊才能的领域工作,并且 (iii)有望令美国实质受益。也就是说,对证据质量的具体判断,例如学术文章被引用了多少次,原创贡献产生了哪些社会影响等,都只在第二步发生。


至此,Kazarian一案解决了EB1A案件以往的审查程序模糊问题,确立了先初步举证审查后最终资格判定的两步审查法,把对申请人的整体特殊能力的分析和判定放在第二步,使得整个审理程序清楚了不少。然而,在纠正这些审查错误后,法院发现Kazarian仍旧不足以满足3EB1A标准,所以法院判定驳回上诉维持本案结果不变,也就是拒绝Kazarian的移民申请。

本案作为最重要的EB1A案例,几乎在所有其他EB1A案例中均有被引用。而本案中的两步审查法也被移民局沿用到了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和NIW国家利益豁免移民的审理当中,影响深远。

第三章:EB1A的排期、配额限制及查询资源

EB1A排期现状

EB1A作为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通常享有较快的绿卡处理速度。然而,由于申请人数的增加,近年来EB1A也开始出现了排期。根据最新的移民排期表1459,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EB1A的排期已经推进到了202291日。这意味着,只有那些优先日(即USCIS收到I-140移民申请的日期)早于这个日期的申请人,才能继续进行绿卡申请的下一步流程。

EB1A配额限制

美国职业移民签证每年的标准配额为14万张,其中EB1类别(包括EB1AEB1BEB1C)占总配额的28.6%,即大约每年有46,046张绿卡配额14。此外,如果上一财年的亲属移民配额未用完,这些未用完的名额会转入下一财年的职业移民配额中,从而增加EB1类别的可用配额1

查询资源

对于EB1A排期和配额的最新信息,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资源进行查询:

  1.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官方网站:提供移民申请的官方信息和指南。

  2. 美国国务院签证公告:每月更新的签证公告,包含当前的排期信息。

  3. 移民律师和专业移民论坛:提供专业的移民咨询和最新的移民动态。


中国人目前的EB1A排期情况

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EB1A目前的排期已经推进到了2022911459。这意味着,如果您是在202291日之前提交的EB1A申请,并且I-140已经获得批准,那么您将有望继续进行绿卡申请的下一步流程。如果I-140尚未批准,或者优先日晚于排期日期,那么您可能需要等待排期到达您的优先日之后才能继续申请流程。

请注意,排期的推进速度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申请人数、政策变化等,因此申请人需要密切关注最新的移民信息,以便及时了解自己的申请状态。

第四章:EB1A申请资格与标准

第一节:申请EB1A的资格要求

EB1A类别的移民申请是针对在其专业领域内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以下是详细的资格要求和示例,以帮助理解所需的标准。

资格要求一:一次性重大国际级奖项

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曾获得过一项或多项重大的、国际认可的奖项。这些奖项应当是在其专业领域内具有最高荣誉和认可的。

示例:诺贝尔奖、普利策奖、奥林匹克金牌、格莱美奖等。

资格要求二:至少满足十项标准中的三项

如果申请人没有获得上述重大奖项,他们必须至少满足以下十项标准中的三项:

  1. 国家级或国际级奖项:在专业领域内获得的较小奖项,证明在领域内的杰出成就。

  2. 专业协会会员资格:成为要求杰出成就的专业协会会员。

  3. 媒体报道:在专业或主要媒体上发表的关于申请人工作或成就的报道。

  4. 评审工作:作为评审参与评判他人工作的经历。

  5. 原创性贡献:在专业领域内做出的原创性重大科学、学术、艺术、运动或商业贡献。

  6. 学术文章:在专业或主要贸易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的学术文章。

  7. 作品展览: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示作品。

  8. 领导或关键角色:在享有卓越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9. 高薪:在同领域内获得的高薪酬或其他显著高的报酬。

  10. 商业成功:在表演艺术领域取得的商业成功,如票房收入或销售量。


示例

  • 获得国家科学奖或国际专业奖项。

  • 成为国际物理学会会员,该协会只接受在其领域有杰出成就的科学家。

  • 在《自然》或《科学》等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

  • 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为主题发言人。

  • 在国际知名的艺术展览中展出作品。

  • 作为一家领先科技公司的首席技术官(CTO)。

  • 在百老汇剧院或国际电影节上取得商业成功。


资格要求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级赞誉

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成就已在专业领域内获得持续的国家或国际级赞誉。

示例:申请人的研究成果被国际科学界广泛引用和认可。

资格要求四:赴美计划

申请人需要有一个赴美计划,展示他们如何计划在美国继续其杰出工作,并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

示例:计划在美国顶尖大学担任教授职位,继续进行前沿科学研究。

结论

EB1A的资格要求旨在确保申请人在其专业领域内真正具有杰出成就和国际认可。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满足上述要求,并制定明确的赴美计划。通过深入理解这些资格要求,申请人可以更好地准备其申请材料,以期获得成功。

第二节:杰出成就的证明标准

EB1A申请的核心在于证明申请人在其专业领域内具有杰出成就。以下是详细的证明标准及其示例:

证明标准一:国际级奖项

标准:申请人必须获得过国际认可的重大奖项,如诺贝尔奖、奥林匹克奖牌等。

示例

  • 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以表彰在物理学领域的突破性贡献。

  • 在奥运会上获得金牌,展现卓越的运动成就。


证明标准二:国家级或国际级奖项

标准:申请人在其专业领域内获得的较小奖项,也应是国家级或国际级的认可。

示例

  • 在国内科学大会上获得年度科学家奖。

  • 在国际艺术节上获得最佳导演奖。


证明标准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

标准:申请人必须是要求杰出成就的专业协会会员。

示例

  • 成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该机构只接纳在科学领域有杰出贡献的科学家。

  • 作为国际设计协会会员,该协会要求会员在其设计领域有显著成就。


证明标准四:媒体报道

标准:申请人的工作或成就应在专业或主要媒体上被报道。

示例

  • 在《纽约时报》上发表关于个人艺术成就的专访。

  • 在《科学美国人》杂志上发表关于个人科研工作的特写。


证明标准五:评审工作

标准:申请人应作为评审参与评判他人工作。

示例

  • 作为国际学术会议的评审,评判同行提交的论文。

  • 在国际电影节上担任评委,评选最佳影片。


证明标准六:原创性贡献

标准:申请人在专业领域内做出的原创性重大贡献。

示例

  • 发明一种新的医疗技术,该技术被广泛用于治疗特定疾病。

  • 创立一种新的艺术风格,对艺术界产生深远影响。


证明标准七:学术文章

标准:申请人在专业或主要贸易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的学术文章。

示例

  • 在《柳叶刀》医学期刊上发表关于新医疗方法的研究文章。

  • 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关于商业创新的分析文章。


证明标准八:作品展览

标准:申请人的作品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出。

示例

  • 绘画作品在卢浮宫博物馆展出。

  • 设计作品在米兰设计周展出。


证明标准九:领导或关键角色

标准:申请人在享有卓越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示例

  • 作为国际知名企业的首席技术官,领导公司的研发团队。

  • 在国际知名的非政府组织中担任项目总监,负责全球项目的战略规划。


证明标准十:高薪或其他显著高的报酬

标准:申请人在同领域内获得的高薪酬或其他显著高的报酬。

示例

  • 作为顶尖金融分析师,获得行业内最高的薪酬。

  • 作为著名艺术家,作品的拍卖价格屡创新高。


证明标准十一:商业成功

标准:申请人在表演艺术领域取得的商业成功。

示例

  • 作为电影导演,执导的电影在全球范围内获得票房大卖。

  • 作为音乐家,发行的专辑在全球范围内销量达到数百万张。


结论

EB1A的杰出成就证明标准要求申请人提供具体且有说服力的证据,以展示其在专业领域的杰出地位。申请人必须确保其提交的证据满足上述标准,并能够充分证明其成就的卓越性和国际认可度。通过深入理解这些证明标准,申请人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准备其申请材料,从而提高EB1A申请的成功率。

第三节:证据材料的准备与提交

EB1A申请过程中,证据材料的准备与提交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以下是所需证据材料的清单、公证与认证要求、提交方式以及律师法律意见的相关指导。

证据材料清单与公证认证要求

  1. 奖项证明

  • 国际或国家级奖项的获奖证书、奖杯照片等。

  • 需要公证:复印件或翻译件。

  • 协会会员资格

    • 专业协会的会员证书或证明信。

    • 认证要求:如为国外机构,可能需要领事认证。

  • 媒体报道

    • 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对申请人的报道。

    • 需要公证:复印件或翻译件。

  • 评审工作证明

    • 作为评委参与评审活动的邀请函、感谢信或官方文件。

    • 需要公证:如果文件需要证明其真实性。

  • 原创性贡献证明

    • 专利证书、技术报告、同行评议等。

    • 认证要求:专利证书可能需要认证以证实其有效性。

  • 学术文章

    • 发表在专业期刊上的论文、引用记录等。

    • 需要公证:翻译件的公证。

  • 作品展览

    • 艺术展览的邀请函、展览目录、展览照片等。

    • 需要公证:复印件或翻译件。

  • 领导或关键角色证明

    • 组织或机构出具的证明信、职位描述等。

    • 需要公证:复印件或翻译件。

  • 高薪或其他显著高的报酬证明

    • 薪资单、合同、行业薪资调查报告等。

    • 需要公证:复印件。

  • 商业成功证明

    • 票房报告、销售记录、市场分析报告等。

    • 需要公证:复印件或翻译件。

    提交方式

    1. 原始文件:尽可能提供原始文件,包括获奖证书、会员证书等。

    2. 复印件:对于无法提供原始文件的情况,应提供经公证的复印件。

    3. 翻译件:非英文文件需要提供经认证的翻译件。

    4. 电子版:如果适用,某些文件可以以电子版形式提交。


    律师法律意见

    • 律师意见书:律师可以提供法律意见书,对申请人的EB1A资格进行评估。

    • 申请策略:律师可以帮助制定申请策略,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说服力。


    提交流程

    1. 收集材料:根据证据材料清单收集所有必要的文件。

    2. 公证与认证:对需要公证或认证的文件进行相应处理。

    3. 翻译与格式化:确保所有非英文文件都有经认证的翻译件,并按照USCIS要求格式化。

    4. 律师审核:由律师审核所有材料,提供法律意见和改进建议。

    5. 提交申请:通过USCIS指定的渠道提交I-140申请表格和所有支持文件。

    6. 跟进:在提交申请后,跟进申请状态,准备应对可能的补充材料请求(RFE)。


    示例

    • 奖项证明: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和经公证的翻译件。

    • 媒体报道:提供报纸或杂志报道的复印件,以及经认证的翻译件。

    • 学术文章:提供发表文章的复印件,以及引用记录的打印件。

    • 领导角色证明:提供职位描述、推荐信或官方文件,以及律师的意见书。


    结论

    EB1A申请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证据材料的准备与提交。申请人需要确保所有文件都是完整、准确且符合USCIS要求的。在某些情况下,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获得法律意见和申请策略的指导,是非常重要的。通过精心准备和专业指导,申请人可以提高EB1A申请的成功率。

    第五章:EB1A申请流程详解

    第一节:申请前的自我评估与准备

    申请EB1A杰出人才移民前,进行详尽的自我评估和准备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自我评估的步骤和准备事项:

    如何自我评估

    1. 了解EB1A标准

    • 熟悉EB1A的法律要求和资格标准。

  • 评估个人成就

    • 根据EB1A的要求,评估自己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的成就。

  • 收集证据材料

    • 根据评估结果,收集证明个人杰出成就的证据。

  • 检查资格

    • 确定是否满足一次性国际大奖或至少三项其他标准的条件。

    如何准备

    1. 整理个人履历

    • 准备详细的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职业经历、主要成就等。

  • 收集推荐信

    • 从行业内的专家或同行获取推荐信。

  • 准备媒体证据

    • 收集与自己相关的媒体报道、出版物等。

  • 翻译和公证文件

    • 确保所有非英文文件都有经认证的翻译件,并进行必要的公证。

  • 撰写个人陈述

    • 撰写一份个人陈述,详细说明自己的杰出才能和赴美计划。

    如何找移民机构或律师评估

    1. 寻找专业机构

    • 搜索并联系有良好口碑的移民服务机构或律师事务所。

  • 评估服务内容

    • 了解不同机构提供的评估服务内容和费用。

  • 比较和选择

    • 比较不同机构的专业性和服务质量,选择最适合自己需求的机构或律师。

  • 初步咨询

    • 通过初步咨询了解评估流程和可能的结果。

  • 签订服务合同

    • 与选定的移民机构或律师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范围和责任。

    评估要素

    1. 奖项和荣誉

    • 评估是否获得过国际认可的奖项。

  • 专业协会会员资格

    • 评估是否为要求杰出成就的专业协会会员。

  • 媒体报道

    • 评估是否有关于个人工作的媒体报道。

  • 评审工作

    • 评估是否有作为评委评审他人工作的经历。

  • 原创性贡献

    • 评估在专业领域内的原创性贡献。

  • 学术文章

    • 评估发表的学术文章和引用情况。

  • 作品展览

    • 评估作品是否在展览中展出。

  • 领导或关键角色

    • 评估是否在组织或项目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 高薪或其他显著高的报酬

    • 评估薪酬是否高于同行。

  • 商业成功

    • 评估在艺术领域的商业成功,如票房收入或销售量。

    示例

    • 个人评估:申请人首先根据EB1A的标准自我评估,确定自己在科学领域的成就是否符合要求。

    • 移民律师评估:申请人联系移民律师,提交个人简历、获奖证明、媒体报道等材料,律师根据这些材料提供专业评估。

    • 移民机构评估:申请人向移民机构咨询,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给出是否适合申请EB1A的建议。

    结论

    申请EB1A前,进行自我评估和准备是提高成功率的关键步骤。申请人需要全面了解自己是否符合EB1A的标准,并准备相应的支持材料。在必要时,寻求移民律师或专业移民机构的帮助,可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通过专业的评估和指导,申请人可以更准确地判断自己的申请资格,并制定有效的申请策略。

    第二节:申请材料的清单与详细要求

    准备EB1A申请时,申请人需要提交一系列详尽的材料来证明其杰出才能。以下是申请材料的清单和要求:

    申请材料清单

    1. I-140表格外籍工人移民申请,需由申请人或其代理律师填写。

    2. 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主要成就等。

    3. 奖项证明:国际或国家级奖项的获奖证书、奖杯照片等。

    4. 专业协会会员资格证明:会员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5. 媒体报道:关于申请人成就的新闻报道、杂志文章等。

    6. 评审工作证明:作为评委参与评审活动的邀请函、感谢信等。

    7. 原创性贡献证明:专利证书、技术报告、同行评议等。

    8. 学术文章:发表的学术论文、文章的复印件和引用记录。

    9. 作品展览证明:艺术展览的邀请函、展览目录、照片等。

    10. 领导或关键角色证明:职位描述、推荐信或官方文件。

    11. 高薪或其他显著高的报酬证明:薪资单、合同、行业薪资调查报告等。

    12. 商业成功证明:票房报告、销售记录、市场分析报告等。

    13. 推荐信:来自行业专家或同行的推荐信。

    准备要求

    1. 原件:尽可能提供所有文件的原件。

    2. 翻译:非英文文件必须翻译成英文,并由专业翻译人员或机构提供认证的翻译件。

    3. 公证:复印件和翻译件可能需要经过公证。

    4. 形成时间:材料应覆盖申请人职业生涯的代表性时间段,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但应突出近期成就。

    5. 详细要求

    • 奖项证明需展示奖项的级别和申请人的获奖情况。

    • 媒体报道应明确指出报道的内容和媒体的知名度。

    • 学术文章需提供发表刊物的名称、发表日期和引用记录。

    • 推荐信应由推荐人签字,并明确指出推荐理由。

    如何准备

    1. 收集文件:根据清单收集所有必要的文件。

    2. 整理和归档:将所有文件整理归档,确保易于查找和审查。

    3. 翻译和公证:联系专业翻译和公证机构,完成必要的翻译和公证工作。

    4. 审查和验证:仔细审查所有文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专业咨询:考虑咨询移民律师或专业移民顾问,以获得专业指导。

    示例

    • 奖项证明: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公证的翻译件。

    • 媒体报道:提供报道的复印件和公证的翻译件。

    • 学术文章:提供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和引用记录的打印件。

    • 推荐信:确保推荐信由推荐人签字,并明确指出推荐理由。


    结论

    EB1A申请材料的准备是一个细致且复杂的过程,需要申请人投入时间和精力。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提交的材料全面、准确,并符合USCIS的详细要求。在准备过程中,寻求专业律师或移民顾问的帮助,可以确保申请材料的质量,从而提高申请成功的可能性。通过精心的准备和专业的指导,申请人可以更有信心地提交EB1A申请。

    第三节:递交申请的具体步骤与注意事项

    递交EB1A申请是一个关键步骤,以下是具体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递交方式

    1. 线上递交

    • USCIS提供在线递交系统,申请人可以通过该系统递交I-140申请。

  • 线下邮寄递交

    • 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将申请材料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给指定的USCIS服务中心。

  • 递交途径选择

    • 根据USCIS的最新指南和个人偏好选择递交方式。

    是否通过律师递交

    1. 自行递交

    • 申请人可以自行递交申请,无需通过律师。

  • 通过律师递交

    • 申请人也可以选择通过移民律师递交申请,律师可以提供专业指导和帮助。

  • 律师的作用

    • 律师可以帮助准备申请材料,提供法律意见,并代表申请人与USCIS沟通。

    注意事项

    1. 遵循指南

    • 在递交申请前,仔细阅读USCIS的官方指南,确保了解所有要求。

  • 准备完整材料

    • 确保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都已准备齐全,并按照要求顺序排列。

  • 检查准确性

    • 核对所有文件的准确性,包括个人信息、申请表格和支持文件。

  • 翻译和公证

    • 确保所有非英文文件都有认证翻译件,并且必要时完成公证。

  • 申请费

    • 准备支付相应的申请费用,包括基本申请费和可能的加急处理费。

  • 跟踪申请状态

    • 在递交申请后,保留收据,并通过USCIS的在线系统跟踪申请状态。

  • 备份文件

    • 保留所有递交文件的副本,以备后续可能的查询或补充材料。

  • 加急处理

    • 如果需要加快审理速度,可以考虑支付额外费用申请加急处理。

  • 法律咨询

    • 在递交申请前,考虑咨询移民律师,确保申请符合法律要求。

  • 递交后的跟进

    • 递交申请后,如果收到USCIS的任何通知或请求,及时响应并提供所需信息。

    示例

    • 线上递交:通过USCIS网站递交I-140申请,并使用信用卡或电子支付方式支付申请费。

    • 邮寄递交:将所有申请材料和申请费支票一起邮寄到USCIS指定的服务中心。

    • 律师协助递交:与移民律师合作,由律师审核所有材料并在截止日期前递交申请。

    结论

    递交EB1A申请是一个需要细致准备的过程。申请人可以选择线上递交或线下邮寄递交,并且可以自行递交或通过律师递交。在递交申请时,应注意遵循USCIS的指南,确保所有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做好后续的跟踪和沟通准备。通过精心的准备和专业的指导,申请人可以确保递交过程的顺利,从而提高申请成功的可能性。

    第六章:在美国境内的EB1A申请流程

    6.1概述

    已经在美国境内的符合条件的杰出人才可以通过EB1A申请成为美国永久居民。这条便捷的移民途径允许申请人直接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

    6.2初步评估和资格确认

    1. 评估资格

    • 根据EB1A的资格标准进行自我评估,确保符合申请条件。

  • 咨询专业意见

    • 建议咨询移民律师或专家,确认申请资格和成功的可能性

    6.3准备申请材料

    1. 收集证据

    • 准备证明杰出成就的证据,如获奖证书、媒体报道、评审邀请函等。

  • 撰写推荐信

    • 获取来自领域内专家或同行的推荐信,证明申请人的杰出能力。

  • 制定赴美计划

    • 撰写详细的赴美计划,阐述申请人在美国的计划目标和预期贡献。

    6.4递交I-140移民申请表

    1. 填写I-140表格

    • 申请人或其代理律师需要填写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表格。

  • 提交申请

    • I-140表格和所有支持材料递交给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

  • 支付申请费

    • 支付相关的申请费用。

    6.5 I-140申请审理

    1. 等待审理

    • USCIS接收申请后,将开始审理过程。

  • 加急处理

    • 如果申请人选择了加急处理服务,USCIS将在15个自然日内给出审理结果。

  • 补充材料

    • 如有需要,响应USCIS发出的补充材料请求(RFE)。

    6.6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

    1. 填写I-485表格

    • I-140获批后,申请人需要填写I-485《注册永久居留权或调整身份申请》表格。

  • 提交调整身份申请

    • I-485表格及相关支持文件递交给USCIS

  • 支付I-485申请费

    • 支付I-485申请费以及可能的生物识别服务费。

    6.7等待I-485审理

    1. 等待审批

    • USCIS将审理I-485申请,这可能包括背景调查和指纹识别。

  • 面试

    • 在某些情况下,USCIS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参加面试。

    6.8获得工作许可和旅行许可

    1. 申请工作许可

    • 在等待I-485审理期间,申请人可以申请工作许可(EAD)。

  • 申请旅行许可

    • 同时,申请人也可以申请旅行许可(Advance Parole),以便在等待期间出国旅行。

    6.9 I-485获批

    1. 绿卡批准

    • I-485申请获批后,申请人将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

  • 绿卡邮寄

    • 绿卡将被邮寄到申请人指定的地址。

    6.10后续步骤

    1. 核实绿卡信息

    • 收到绿卡后,核实所有信息的准确性。

  • 社会安全号码

    • 如果需要,更新社会安全号码信息。

  • 税务和保险

    • 了解并履行美国的税务义务和保险要求。

    6.11结论

    在美国境内的EB1A申请流程涉及多个步骤和细节,需要申请人仔细准备和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在整个过程中可能需要与移民律师、翻译服务、文件认证机构等多个部门合作。遵循上述步骤和注意事项,申请人可以提高其EB1A申请的成功率,并最终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

    第七章:在美国境外的EB1A申请流程

    7.1在美国境外申请EB1A的概述

    对于不在美国境内的符合条件的杰出人才,EB1A类别提供了通过领事程序在境外申请移民签证的途径。

    7.2初步评估和资格确认

    1. 自我评估

    • 根据EB1A的资格标准进行初步自我评估,确保符合申请条件。

  • 专业咨询

    • 建议咨询移民律师或专家,以确认申请资格和成功的可能性。

    7.3准备申请材料

    1. 收集证据

    • 准备证明杰出成就的证据,如获奖证书、媒体报道、评审邀请函等。

  • 撰写推荐信

    • 获取来自领域内专家或同行的推荐信,证明申请人的杰出能力。

  • 制定赴美计划

    • 撰写详细的赴美计划,阐述申请人在美国的计划目标和预期贡献。

    7.4递交I-140移民申请表

    1. 填写I-140表格

    • 申请人或其代理律师需要填写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表格。

  • 提交申请

    • I-140表格和所有支持材料递交给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

  • 支付申请费

    • 支付相关的申请费用。

    7.5 I-140申请审理

    1. 等待审理

    • USCIS接收申请后,将开始审理过程。

  • 加急处理

    • 如果申请人选择了加急处理服务,USCIS将在15个自然日内给出审理结果。

  • 补充材料

    • 如有需要,响应USCIS发出的补充材料请求(RFE)。

    7.6 I-140批准后的操作

    1. 获得批准通知

    • I-140申请获批后,申请人将收到批准通知。

  • 等待排期

    • 如果存在排期,申请人需要等待直到排期到达其优先日。

    7.7国家签证中心(NVC)程序

    1. NVC通知

    • I-140获批后,案件将转至国家签证中心(NVC)。

  • 缴纳签证费

    • 按照NVC的指示缴纳签证申请费。

  • 提交DS-260

    • 在线填写并提交DS-260《移民签证和外籍居民登记申请》。

    7.8领事馆面试

    1. 面试通知

    • NVC完成预处理后,将案件转至相应的美国领事馆或大使馆,申请人将收到面试通知。

  • 准备面试

    • 准备并携带所有必需的文件参加面试。

  • 体检

    • 面试前完成领事馆指定的体检。

    7.9面试和签证决策

    1. 参加面试

    • 在指定的美国领事馆或大使馆参加面试。

  • 签证决策

    • 面试后,领事官员将决定是否批准移民签证。

    7.10获得移民签证

    1. 签证批准

    • 如果签证获批,申请人将获得移民签证。

  • 安排旅行

    • 计划前往美国的旅行,并在签证有效期内入境。

    7.11入境美国和绿卡领取

    1. 入境美国

    • 申请人持移民签证入境美国。

  • 绿卡领取

    • 入境后,申请人将收到邮寄的绿卡。

    7.12结论

    在美国境外的EB1A申请流程涉及多个步骤,包括I-140申请、NVC程序、领事馆面试和移民签证的获取。申请人需要密切关注排期进展,并与移民律师、翻译服务、公证服务等保持联系。

    第八章:成功案例分析

    成功案例分析的目的

    本章旨在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展示EB1A申请成功的关键因素,为潜在的申请人提供策略和见解。

    案例一:科学领域的突破性贡献

    背景:一位在生物技术领域取得重大发现的科研人员。

    成功因素

    • 获得了国际认可的科学奖项。

    • 发表了多篇高影响力的学术论文。

    • 作为重要学术期刊的审稿人。

    • 拥有多项与其研究相关的专利。

    策略建议

    • 突出个人在科学领域的创新性和突破性贡献。

    • 收集和整理所有相关的奖项、论文引用和专利证书。


    案例二:艺术领域的国际认可

    背景:一位在国际艺术界享有盛誉的画家。

    成功因素

    • 在多个国家举办个人画展。

    • 作品被国际知名博物馆收藏。

    • 获得多个国际艺术奖项。

    • 媒体广泛报道其艺术成就。


    策略建议

    • 准备详细的展览目录和媒体报道剪报。

    • 获取艺术界知名人士的推荐信。


    案例三:商业领域的创新企业家

    背景:一位创立了创新型科技企业的企业家。

    成功因素

    • 企业在短时间内实现了显著的增长和盈利。

    • 个人获得了行业内的重要奖项。

    • 作为行业内的领军人物,频繁参与重要会议和论坛。


    策略建议

    • 展示企业的商业成功和个人在行业中的影响力。

    • 提供企业的增长数据、媒体报道和行业奖项。


    案例四:教育领域的学术领袖

    背景:一位在教育领域内具有深远影响的大学教授。

    成功因素

    • 发表了大量具有学术价值的研究论文。

    • 作为教育项目的负责人,推动了教育创新。

    • 获得了国家级的教育奖项。


    策略建议

    • 突出个人在教育领域的学术成就和创新贡献。

    • 收集教育成果的影响力证明,如项目影响报告、获奖证书等。


    案例五:体育领域的世界级运动员

    背景:一位在国际体育赛事中屡获佳绩的运动员。

    成功因素

    • 在多个世界级体育赛事中获得奖牌。

    • 拥有广泛的媒体报道和公众认可。

    • 参与了多项慈善和公益活动。


    策略建议

    • 展示个人的体育成就和对社会的积极贡献。

    • 收集赛事成绩证明、媒体报道和公益活动证明。


    结论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成功的EB1A申请通常具有以下特点:国际认可的成就、持续的行业贡献、同行和公众的广泛认可。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时,应着重准备这些方面的证据,并寻求行业内专家的推荐。此外,一个详尽的赴美计划和明确的未来目标也是成功的关键。通过这些成功案例的分析,我们希望为EB1A申请人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启发。

    第九章:失败案例分析

    失败案例分析的目的

    本章通过分析未成功的EB1A申请案例,指出申请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常见错误,帮助未来的申请人避免类似情况,提高申请成功率。

    案例一:证据不足的科研人员

    背景:一位在化学领域工作的科研人员,试图证明其具有杰出能力。

    失败原因

    • 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够充分,无法充分证明其在领域内的杰出成就。

    • 缺少同行评审的出版物和重要的行业奖项。


    经验教训

    • 确保提供全面且有说服力的证据来支持申请。

    • 在准备申请前,积累更多的行业认可和成就。


    案例二:艺术领域中的定位不明确

    背景:一位新兴艺术家,虽有一定的国际展览经历,但在艺术领域内尚未获得广泛认可。

    失败原因

    • 未能清晰地展示其作品在艺术界的重要影响力。

    • 缺乏来自艺术评论家、策展人或同行的有力推荐。


    经验教训

    • 明确个人在艺术领域的定位和独特贡献。

    • 获取行业内有影响力的人士的支持和推荐。


    案例三:商业领域中缺乏量化成就

    背景:一位企业家申请EB1A,其企业虽有创新之处,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商业成功。

    失败原因

    • 缺乏量化数据证明企业的市场影响力和商业成就。

    • 未能展示其对行业或经济的重大贡献。


    经验教训

    • 提供具体的财务数据、市场份额增长等量化成就。

    • 突出个人对企业成功和行业发展的贡献。


    案例四:教育领域的申请材料不完整

    背景:一位在教育领域工作的教授,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但申请材料不完整。

    失败原因

    • 申请材料中缺少关键的证据,如教学成果、教育研究的证明。

    • 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在教育领域的杰出成就。


    经验教训

    • 仔细检查申请材料,确保所有必要的证据和文件都已包括。

    • 突出个人在教育领域的创新和影响力。


    案例五:体育领域中的国际认可度不足

    背景:一位在本国有一定成就的运动员,但缺乏国际级别的认可和奖项。

    失败原因

    • 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其在国际体育赛事中的杰出表现。

    • 缺少国际媒体报道和全球知名度。


    经验教训

    • 着重收集和展示国际赛事的成绩和奖项。

    • 增强国际媒体曝光度和全球认知度。


    结论

    失败的EB1A申请通常由于证据不足、定位不明确、缺乏量化成就、材料不完整或国际认可度不足等原因。通过分析这些案例,申请人应了解到准备充分、精确定位个人成就、提供详实数据和证据的重要性。此外,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寻求行业内专家的支持和推荐。通过吸取这些教训,未来的申请人可以提高自己的申请质量,增加成功的机会。

    第十章:美国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AAO)典型案例分析(非律师申请人)

    AAO的作用与案例分析的重要性

    美国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AAO)是处理对USCIS决定不满的上诉的官方机构。通过分析AAO的典型案例,申请人可以了解移民局审理案件的标准和趋势,从而更好地准备自己的申请。

    案例一:AI专家被拒签案

    案件回顾

    案件号:30624545
    案件发生时间:202459

    申请人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在自主系统和机器人工程领域的研究者,寻求作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体进行分类。

    申请的签证或移民类型

    申请人申请的是EB1A签证,即针对具有杰出能力的外籍工人的移民签证。

    申请依据

    申请人依据的是移民和国籍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第203(b)(1)(A)节,以及8 U.S.C. § 1153(b)(1)(A)的规定。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为INA section 203(b)(1)(A),该法规定了对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如果他们在美国继续其领域工作将显著有利于美国的未来发展,且其成就已通过广泛文件得到认可,则可以提供移民签证。

    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的条件

    申请人认为自己在自主系统和机器人工程领域具有杰出能力,并且有意在美国继续这一领域的研究。

    移民局的决定

    移民局的德州服务中心拒绝了申请人的申请,认为申请人没有满足至少三个初步证据标准。

    移民局认为申请人符合的条件

    移民局认为申请人满足了以下两个条件:

    1. 8 C.F.R. § 204.5(h)(3)(iv)中作为他人工作的评审;

    2. 8 C.F.R. § 204.5(h)(3)(vi)中作为学术文章的作者。

    不符合的条件

    申请人未能满足以下条件:

    1. 8 C.F.R. § 204.5(h)(3)(v)中关于领域内重大原创贡献的证据标准。


    未通过申请的理由

    申请人未能提供足够的客观文件证据来证明其贡献既具有原创性又对领域具有重大意义。具体来说,移民局认为申请人的引用记录和推荐信缺乏具体性,未能充分证明其工作对该领域的重大影响。

    给其他申请人的警示与经验

    1. 全面准备证据:申请人需要提供全面且有说服力的证据来支持其满足EB1A签证的高标准。

    2. 理解评审标准:申请人应确保理解移民局如何评审提交的证据,并准备相应的证据来满足这些标准。

    3. 重视推荐信和引用:推荐信和引用记录是证明申请人领域内影响力的重要证据。


    如何避免这类问题的发生

    申请人应确保其提供的证据详尽且具体,包括:

    1. 详细的引用记录分析。

    2. 来自知名专家的推荐信,具体说明申请人的贡献和影响。

    3. 展示申请人工作的广泛应用和重大影响的证据,如获得的资助、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等。


    总结

    本案例中,申请人因未能满足EB1A签证的所有初步证据标准而被拒。移民局要求申请人至少满足三个条件,而申请人只满足了两个。此外,申请人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其工作对领域具有重大意义。这一案例强调了准备充分和理解移民局评审标准的重要性。其他申请人应从中吸取教训,确保其申请材料全面且有说服力,以提高申请成功的可能性。

    案例二:人工智能专家被拒签案

    案件回顾

    案件号:30727567
    案件发生时间:2024515

    申请人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研究人员,专注于自主系统和机器人工程领域。

    申请的签证或移民类型

    申请人申请的是EB1A签证,即针对具有杰出能力的外籍工人的移民签证。

    申请依据

    申请人依据的是移民和国籍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第203(b)(1)(A)节,以及8 U.S.C. § 1153(b)(1)(A)的规定。

    申请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为INA section 203(b)(1)(A),该法规定了对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如果他们在美国继续其领域工作将显著有利于美国的未来发展,且其成就已通过广泛文件得到认可,则可以提供移民签证。

    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的条件

    申请人声称满足了至少四个条件,1.在专业或主要贸易出版物中发表学术文章。2.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3.在该领域有重大原创贡献。4.发表学术文章。但具体是哪些条件文档中未详细说明。

    移民局的决定

    移民局的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拒绝了申请人的申请,认为申请人没有证明至少满足三个初步证据标准,并且没有展示他打算在美国继续其专业领域工作的意图。移民局还驳回了申请人的重新开放和考虑的联合动议。

    移民局认为申请人符合的条件

    移民局确定申请人只满足两个条件:

    1. 在专业或主要贸易出版物中发表学术文章(8 C.F.R. § 204.5(h)(3)(iii))。

    2. 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8 C.F.R. § 204.5(h)(3)(viii))。

    不符合的条件

    移民局认为申请人未能满足以下条件:

    1. 未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其满足至少三个初步证据标准;

    2. 未展示其在美国继续专业领域工作的意图。


    未通过申请的理由

    移民局认为申请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自主系统和机器人工程领域的重大原创贡献和影响力。此外,移民局认为申请人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打算在美国继续从事其专业领域的工作。

    给其他申请人的警示与经验

    1. 充分证据:申请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满足EB1A签证的所有初步证据标准。

    2. 明确计划:申请人需要明确展示其在美国继续其专业领域工作的意图和计划。

    3. 专业出版物:申请人应确保其学术文章发表在专业或主要贸易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


    如何避免这类问题的发生

    申请人应确保其提供的证据详尽且具体,包括:

    1. 详细的引用记录分析。

    2. 来自知名专家的推荐信,具体说明申请人的贡献和影响。

    3. 展示申请人工作的广泛应用和重大影响的证据,如获得的资助、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等。

    4. 提供明确的计划和证明,表明申请人在美国的工作意图和安排。


    总结

    本案例中,申请人未能说服移民局其满足EB1A签证的所有初步证据标准,并且未能展示其在美国继续工作的意图。行政上诉办公室(AAO)推翻了移民局的决定,并将案件发回重新审议,以进行最终的优点决定。这一案例强调了准备充分和明确展示工作计划的重要性。其他申请人应从中吸取教训,确保其申请材料全面且有说服力,以提高申请成功的可能性。

    案例:表演艺术家被拒签案

    案件回顾

    案件号:31124996
    案件发生时间:2024517

    申请人背景

    申请人寻求作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体进行分类,是一名表演艺术家,拥有超过十五年的作为演员和制片人在电影、戏剧制作以及电视领域的工作经验。

    申请的签证或移民类型

    申请人申请的是EB1A签证,即针对具有杰出能力的外籍工人的移民签证。

    申请依据

    申请人依据的是移民和国籍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第203(b)(1)(A)节,以及8 U.S.C. § 1153(b)(1)(A)的规定。

    申请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为INA section 203(b)(1)(A),该法规定了对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如果他们在美国继续其领域工作将显著有利于美国的未来发展,且其成就已通过广泛文件得到认可,则可以提供移民签证。

    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的条件

    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以下条件:

    1. 在专业或主要贸易出版物中发表关于其工作的文章(8 C.F.R. § 204.5(h)(3)(iii))。

    2. 作为评委评审他人的工作(8 C.F.R. § 204.5(h)(3)(iv))。

    3. 其作品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会上展出(8 C.F.R. § 204.5(h)(3)(vii))。

    4. 为享有盛誉的组织或机构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8 C.F.R. § 204.5(h)(3)(viii))。


    移民局的决定

    移民局的德州服务中心拒绝了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尽管申请人满足了至少三个初步证据标准,但记录并未证明她拥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并且不是她所在领域中处于最顶端的极少数人之一。

    移民局认为申请人符合的条件

    移民局认为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

    1. 在专业或主要贸易出版物中发表关于其工作的文章(8 C.F.R. § 204.5(h)(3)(iii))。

    2. 作为评委评审他人的工作(8 C.F.R. § 204.5(h)(3)(iv))。

    3. 其作品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会上展出(8 C.F.R. § 204.5(h)(3)(vii))。

    不符合的条件

    移民局认为申请人未能证明她具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并且不是她所在领域中处于最顶端的极少数人之一。

    未通过申请的理由

    移民局认为申请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表演艺术领域拥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并且是该领域的顶尖人物之一。具体理由包括:

    1. 提供的媒体报道和推荐信未能充分证明其成就和影响力。

    2. 虽然申请人担任了一些电影节的评委,但这些角色未能体现其在国家或国际上的声誉。

    3. 尽管申请人获得了一些奖项,但这些奖项未能证明其在表演艺术领域的顶尖地位。


    给其他申请人的警示与经验

    1. 证据的质量与相关性:申请人必须提供高质量和相关的证据来支持其在领域内的杰出声誉。

    2. 全面满足标准:仅仅满足初步证据标准并不足以证明申请人具有杰出能力,必须进行最终优点决定。

    3. 持续的国际或国家声誉:申请人需要证明其在国家或国际上持续获得的声誉和成功。


    如何避免这类问题的发生

    申请人应确保其提供的证据详尽且具体,包括:

    1. 详细的媒体报道和推荐信,具体说明申请人的成就和影响。

    2. 展示申请人工作的广泛应用和重大影响的证据,如获得的知名奖项、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等。

    3. 提供更多有力的证据,证明其在国家或国际上的声誉和地位,如知名奖项、媒体报道、专业评审角色等。


    总结

    本案例中,申请人虽然满足了EB1A签证的一些初步证据标准,但未能证明其在表演艺术领域具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因此申请被拒。这一案例强调了在申请EB1A签证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申请人在其领域内的杰出地位和声誉。其他申请人应从中吸取教训,确保其申请材料全面且有说服力,以提高申请成功的可能性。

    案例:基因组科学家被拒签案

    案件回顾

    案件号:31110672
    案件发生时间:2024520

    申请人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从事功能基因组学研究的科研人员,寻求作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体进行分类。

    申请的签证或移民类型

    申请人申请的是EB1A签证,即针对具有杰出能力的外籍工人的移民签证。

    申请依据

    申请人依据的是移民和国籍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第203(b)(1)(A)节,以及8 U.S.C. § 1153(b)(1)(A)的规定。

    申请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为INA section 203(b)(1)(A),该法规定了对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如果他们在美国继续其领域工作将显著有利于美国的未来发展,且其成就已通过广泛文件得到认可,则可以提供移民签证。

    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的条件

    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以下条件:

    1. 获得了重要的国际性奖项。

    2. 满足至少三项初始证据标准中的条件。


    移民局的决定

    移民局的德州服务中心拒绝了申请人的申请,认为记录并未证明申请人满足这一分类的初步证据要求,即通过获得重大国际认可的奖项或提交证据满足至少三个在8 C.F.R. § 204.5(h)(3)列出的证据标准。

    移民局认为申请人符合的条件

    案件中未明确指出移民局认为申请人符合的具体条件。

    不符合的条件

    移民局认为申请人未能满足以下条件:

    1. 未获得重大国际认可的奖项;

    2. 未提交足够证据以满足至少三个在8 C.F.R. § 204.5(h)(3)列出的证据标准。


    未通过申请的理由

    移民局认为申请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功能基因组学领域的重大贡献和影响力,未能证明其获得了重要的国际性奖项或满足至少三项初始证据标准。

    给其他申请人带来的警示与经验

    1. 充分准备证据:申请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满足EB1A签证的所有初步证据标准。

    2. 理解标准:申请人需要确保理解并能够满足EB1A签证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如何避免这类问题的发生

    申请人应确保其提供的证据详尽且具体,包括:

    1. 提供获得国际性奖项的证据。

    2. 提供满足初始证据标准的多项条件的详细证明材料,如学术文章、研究贡献、专业荣誉等。

    3. 确保所提交的所有证据都符合移民局的要求和标准。


    总结

    本案例中,申请人虽然在功能基因组学领域有杰出表现,但未能说服移民局其满足EB1A签证的所有初步证据标准。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已经调整身份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因此上诉被认为不再具有实际意义,最终上诉被驳回。这一案例强调了准备充分和理解移民局评审标准的重要性。其他申请人应从中吸取教训,确保其申请材料全面且有说服力,以提高申请成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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