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布尔津县逾期、临界检验重点车辆明细
政务
2024-12-09 20:42
新疆
经网络核查,布尔津县以下车辆逾期未检验、临近检验日期,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前往布尔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或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机构完成车辆检验。望广大车主及驾驶朋友们相互转告。(车辆状态实时更新,若已完成车辆检验,请忽略此条公告。)温馨提示:1.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办理机动车检验业务。2.驾驶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逾期未检验机动车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对现场查处的逾期未检验车辆进行依法扣留。3.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审验需提前一日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