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决策部署,蓝山县公安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滞留缅北、菲律宾、柬埔寨等地仍未回国的28名蓝山籍人员依法劝返,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通告名单内的滞留境外人员应主动于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正规渠道入境回国,并在入境前向户籍地派出所或蓝山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报备。
二、凡是在限定日期内主动回国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拒不回国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
三、滞留境外人员见到此通告后,应主动联系户籍地所在公安机关,积极配合调查,提供有关材料和信息。
四、滞留境外的人员家属,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及时联系滞留人员,敦促其尽快回国。
五、在该名单外的滞留境外蓝山籍人员请主动联系蓝山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备回国。主动报备回国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
六、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联系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或提供相关信息。联系或举报电话:0746-2227667。
特此通告。
蓝山县公安局
2024年9月14日
附:28名滞留境外人员信息
1、雷超云,新圩镇田心乡大塘村
2、廖俊程, 新圩镇上清涵村
3、周作俊,新圩镇早禾乡板屋村
4、陈家俊,土市镇洪观村
5、雷纯金,土市乡爻山村
6、谭永飞,土市镇新村
7、王永存,土市镇涩源村
8、刘茂,太平圩镇梅溪村
9、陈超,塔峰镇西埠头村
10、陈焕章,塔峰镇南门社区南街
11、陈涛,塔峰镇西埠头村
12、邓文聪,塔峰镇七甲村
14、雷政强,塔峰镇舜水村
15、李超,塔峰镇西外村
16、李述宏,塔峰镇岭脚村
17、罗银琥,塔峰镇南平社区蓝庭枫景苑
18、欧阳端,塔峰镇三和新村
19、谭华江,塔峰镇龙泉社区古城路
20、肖人凡,塔峰镇环城路居委会
21、谢志平,塔峰镇南门社区健康路
22、朱永优,塔峰镇西埠头村
23、李华军,毛俊镇鹊峰村
24、伍志超,毛俊镇俊溪村
25、杨何悦,毛俊镇军田村
26、余前武,尚屏乡刘家寨村
27、盘威,浆洞瑶族乡甲背岭村
28、黄云,祠堂圩镇背山村
来源:蓝山公安
外交部领事热线 | 86-10-12308 86-10-59913991 |
中国驻老挝大使馆 | 856-21-315105 |
消防: | 1190 |
公安: | 1191 |
急救: | 1195 |
电力: | 1199 |
素材来源;老挝媒体
免责声明:本平台所发布信息仅供参考阅读,不涉及商用。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公众平台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