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中国妇女的权利意识有了明显提高,进入觉悟的时代,觉醒的时代。其中最活跃、最引人瞩目的就是西方人,特别是西方的传教士。
诸位知道,近代以来的一个重要事实,即西风东渐,而妇女的权利意识,便是这东渐西风中的一个重要信息。
在西方,自从美国妇女提出自己的权利要求之后,法国、英国妇女紧随其后,她们从洛克的自然权利学说和卢梭的天赋人权学说中得到启示,提出了一系列在家庭、社会、教育、政治等方面要求平等的主张。
法国大革命中,亦活跃着女性的身影。她们不仅参加了包围凡尔赛宫的行动,还组织了“共和革命妇女会”。被梁启超称为“法国大革命之母”的罗兰夫人,组织了全法妇女同盟,向国民议会提出了“确立男女平等,开发妇女职业及给予妇女和能力相称的地位”的要求。要求虽未得到满足,罗兰夫人也死在断头台上,但妇女争取自身权利的呼声已不可阻挡。
与此同时,英国也出现了要求妇女权利的呼声。1792年,女教师兼作家沃斯通克拉夫特率先发表《为女权辩护》一文,极力反对当时的淑女教育,认为束缚了女性的心智,她呼吁男女在教育、婚姻中的平等权利,鼓励妇女外出工作,取得经济独立,同时要求女性争取选举权。
事实上,女性争取自身权利的斗争在18世纪还只是象征性的,但它所带来的震撼,却使男性苦心经营了几千年的性别秩序,濒临瓦解。特别是近代以来,西方民主自由思想和天赋人权观念输入,对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伦理道德学说是一种严重挑战,深刻影响着中国知识界和女性的思想意识。
有学者指出,早期中国女性的觉醒者往往和来自西方的传教士有关。中国读者十分熟悉的美国进步作家海伦·福斯特·斯诺在一本专门研究现代中国妇女问题的著作中写道:“基督教,尤其是新教,对中国妇女的影响比任何其他领域的影响都大。这是因为它们为妇女提供了头等重要的现代教育。那时的新教传教士和天主教传教士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女性,这些人都有一定的文化,有的还受过高等教育,她们在教会学校担任教师,或在医院担任医生,她们中的“很多人明确信奉男女平等的原则,而且决心投入一场十字军运动,以争取中国妇女的平等权利。清末最早的反对妇女缠足的运动,就是她们发起的。
1874年,厦门专门成立了主张禁止缠足的传教士团体,比梁启超、黄遵宪、谭嗣同等人在湖南创办的禁止缠足的组织早了二十余年。那时,她们办的学校禁止缠足女孩入学,入教则须放足。她们还在上海创办了《万国公报》,谴责缠足和溺婴,提倡发展女子教育,并且不满于信徒中的包办婚姻。所有这些,都成为清末中国妇女的觉醒和妇女运动的开展做了有益的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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