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发布
讲述泾县故事 传播泾县能量
交通的畅通、安全
离不开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努力与支持
守规守法、文明行车
是城市交通参与的第一要素
但是有些驾驶人却无视交规?
最新一期交警蜀黍“重点关心”的对象来了
突出违法行为曝光
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2024年08月22日13时48分许,汪某醉酒后驾驶电动两轮车沿宣城市至泾县财富东路自西向东行驶至泾县中衡机动车检测站路段处,操作车辆不当刮撞道路南侧绿化带后发生自摔,致汪某当场死亡以及车辆部分损坏的单方道路交通事故。经事故现场勘查,汪某虽佩戴安全头盔,但未系带头盔的安全卡口,事故发生时头盔掉落,头部直接受到损伤。
汪某醉酒后驾驶电动两轮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操作车辆不当刮撞道南侧绿化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不得醉酒驾驶;”之规定,是引发此事故的直接原因。故认定汪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酒后驾车害人害己,饮酒会严重影响判断力和反应力,酒后切勿驾驶车辆,驾驶电动车上路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卡口。
事故多发路段曝光
不礼让行人曝光
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
我们希望的是可以
提高广大驾驶人的安全意识
在日常的出行中
真正做到知文明 守法纪
来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责编:王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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