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海口分行贸易外汇
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办理公示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文)工作要求,从2024年6月1日起,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办理方式,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
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不含凭交易电子信息为经营主体跨境货物贸易提供代理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的支付机构和银行)应当于办理首笔收支前,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登记。其他境内机构或个体工商户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可参照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企业填写《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详见下图)提交至我行,申请办理名录登记。请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以免影响业务办理进度。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致电我行服务热线:
海口地区:0898-68563672
三亚地区:0898-88555253
陵水地区:0898-38331700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我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如有任何建议意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兴业银行海口分行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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