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略阳县推动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制定如下十条意见:
一、抵制“高价”彩礼。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和消费观,反对高额礼金和“高价”彩礼,提倡“零彩礼”,坚决抵制借婚嫁之机收取聘金、彩礼等不文明现象。提倡婚事新办、婚事简办和集体婚礼、旅游结婚。
二、倡导厚养薄葬。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孝老爱亲的孝道思想,老人健在时多关心、多照顾、多陪伴,老人去世时要丧事从简、节俭吊唁、文明治丧、文明祭奠、低碳祭扫,简化丧葬程序,控制礼宾规模,三天治丧时间,节省丧葬支出,提倡以佩戴黑纱白花、行鞠躬礼、播放哀乐、遗体告别等形式代替繁琐的封建礼仪。提倡厚养薄葬,慎终追远。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乱埋乱葬。
三、反对大操大办。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借机敛财等陋习,倡导贺岁(满月、周岁、祝寿)、乔迁、订婚、开业、店庆、升学、谢师、参军等喜事不办。提倡以一束鲜花、一个电话、一条短信或微信等方式表达贺意,传递感情。
四、禁止办事扰民。治理占道搭台治丧、搭棚设宴、停放棺木、摆放花圈和燃烧、抛洒纸钱冥币等行为,整治沿路(街)吊丧车辆乱停乱放、挤占道路、阻碍交通行为,保障道路畅通,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禁止噪音扰民,大力整治婚丧喜庆吹打鼓乐、低俗文艺演出、噪声扰民等现象。严禁随意燃放各种烟花爆竹。做到遵时限、无高音、不扰民。
五、规范文化市场。全面排查、规范营业性演出活动,取缔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坚决打击低俗文艺演出、腐朽文化传播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密封堵和查缴非法出版物,加强互联网监管,及时清除网上恐怖、色情、暴力及危害社会稳定的不良信息。深入开展“三下乡”等文化进基层活动,进一步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惠民工程,满足群众文化需求。
六、打击封建迷信。坚持正面引导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下力气整治农村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突出问题,收集整理制作一批反映封建迷信、邪教活动等危害乡邻的图书影像资料,做好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把不良风气压下去,把新风正气树起来。
七、推动群众自治。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一约五会”群众自治组织,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乡贤促进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吸纳德高望重、热心公益的“新乡贤”人士、“五老人员”参加,做到有组织、有章程、有制度、有活动、有效果,引导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为村(居)民提供旗帜鲜明的价值导向和道德遵循。
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略阳县移风易俗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传达贯彻中、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全县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情况通报会等,推进工作、经验交流。定期研究工作安排,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调度,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指导、督促有关工作落实,不定期组织开展实地督导检查,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常态化开展。
九、注重典型带动。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方面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持续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十星级文明户、五美庭院、文明家庭、道德模范等不同类型的系列评选活动。坚持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以及“好人事迹展播”“好人微电影”“道德讲堂”“善行义举榜”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以点带面,推进工作。
十、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基层党建与移风易俗相结合,各级党组织要将移风易俗内容纳入“五星创建”和党员教育重要内容,利用“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书记讲党课”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全县党员干部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及村(社区)“两委”成员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带头移风易俗等有关纪律规定,严禁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索要彩礼和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做到婚丧喜事一律从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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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共略阳县委社会工作部
编辑:李慧
责编:古丽娜 | 审核:刘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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