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预警提示

政务   2024-09-04 17:51   内蒙古  


   摘要:9月3日18时至4日11时,高新区、示范区出现降水,目前降水仍在持续。本次过程伴有短时强降水、降温、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强降水引发山洪地质灾害、城镇内涝等风险高,建议相关部门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一 、天气预报

      根据高新区气象台通报:9月3日18时至4日11时,高新区、示范区出现降水,局地出现大雨,降水量为0.3~36.0毫米(见表)。目前降水仍在持续。

          9月3日18时至4日11时自动站降水量详表(单位:毫米)

站名

累计降水量

站名

累计降水量

乌日图沟

36.0

小麦粒沟

32.4

乌斯太

25.3

工业园区

22.6

巴音敖包工业园

20.6

巴彦木仁

20.5

七里沟

20.1

大麦粒沟

18.6

巴音敖包

17.4

酒店湾

14.6

乌兰布和

12.0

查干布拉格(科泊尔)

14.4

乌敖公路8公里

4.8

黄河湿地公园

0.3

最大雨量:乌日图沟36.0毫米

最大小时雨强:乌日图沟3日19-20时17.2毫米

      二、灾害气象预警

      预计4日至6日高新区、示范区仍有小到中雨。请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范准备。

      三、关注与建议

      1.近期对流天气多发,关注临近预报预警,提前做好防范。降水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对道路运输、旅游安全等有不利影响,需密切关注短时临近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建议气象部门加密观测天气情况, 增加天气预报时次,及时发布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对流天气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2.重点防范强降水引发的山洪、城镇内涝等灾害。需提前对城乡排水防涝薄弱环节以及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山涉水的景区、民宿、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查, 提前采取措施消除各类隐患,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及时发出警示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教体管理部门应督促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

      3.提前组织,防范大风的不利影响。局部地区有大风,对户外高空作业安全不利,相关部门需加强管理,提前组织加固临时建筑、户外广告牌等易坠落设施,工矿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在雷暴大风天气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且严禁开展高空、吊装 、动火等特种作业。

      4.建议交通和交警部门加大过水路面管控,及时发出警示信息,严禁车辆和人员在行洪期间强行涉水通过。建议交通部门提前做好桥涵清淤工作。

      5.建议农牧部门指导农牧民及时关注预报预警信息,做好田间排涝准备和畜群管理,设施大棚采取加固措施,预防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对流天气的危害。提前召回畜群,降水期严禁在山洪沟内放牧。

      6.本次天气降水过程时间持续较长,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做好防汛防范准备,提前传播预警信息,做好相关措施。




来源 高新区、示范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高新区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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