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2025年事业单位招聘205人

职场   2024-09-12 22:52   云南  

本文包含大理州两个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大理州2025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州校园招聘工作的通知》(大政办通〔2022〕23号)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大理州卫生医疗系统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校园招聘”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0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州2025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省内外医学高等院校毕业生、综合大学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培生。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35周岁。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9月12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现役军人;

  5.2020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及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6.2024年9月12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7.参加校园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指导下,招聘工作州级岗位由州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县市及乡镇岗位由县市人社局和县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全程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具体招聘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县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3日8:00至2024年9月27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线上+线下”的招聘形式,即根据各招聘单位意向,可网络报名或组织相关单位到省内外医学高等院校、综合大学(面向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展校园招聘的方式进行宣传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及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大理州2025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应届生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要求、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及近期免冠正面半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白底,jpg格式)电子版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后(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并主动联系告知招聘单位(联系方式附后或见附件1),或到现场招聘地点将相关材料交由招聘单位。报考同一招聘单位的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均视为报名无效。其中,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认真填写《资格审查表》,若联系不上而影响校园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的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或相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合格证明)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或相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合格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对《大理州2025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请在报名前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其中,报考州级单位的,由州级招聘单位组织审查;报考县市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由各县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审查。

  (四)考核方式

  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或笔试和面试(或实作)考核两种方式进行。直接面试考核或笔试和面试(或实作)考核实行量化计分,采取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方式一: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3的岗位直接采用面试考核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考生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方式二: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应组织笔试和面试(或实作)考核两个程序。笔试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根据招聘人数和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考核成绩X50%,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生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分数查疑申请(可申请分数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报考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招聘单位申请查疑。

  若进入面试(实作)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次〔自行放弃面试(实作)人员需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健康局提交书面申请〕。

  考核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另行确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开展,州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县市招聘人员由县市卫健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岗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进行体检。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后续手续。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各招聘单位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开展,由招聘单位或各县市卫健局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州级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由州卫生健康委、县市拟聘用人员由县市卫生健康局分别在同级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后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属于往届生的,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属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待毕业后再次对其进行考察、公示,考察、公示合格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凡未按校园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并备案的,人社部门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醒:参加此次“校园招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拟聘用人员不得再参加大理州后续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九)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

  五、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报名、考试、资格审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必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四)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本次“校园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州级单位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ali.gov.cn)、招聘单位公众号查询;县市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县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报考人员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七)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由于电话号码发生变化或预留电话无法通知到本人的,由本人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以各招聘单位发布的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各单位联系电话

  1.大理州人民医院(滇西区域医疗中心)

  联系电话:0872—2169392

  电子信箱:dlzyyrlzyb@sina.com

  2.大理州中医医院

  联系电话:0872—2190365

  电子信箱:34102589@qq.com

  3.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872—2125989

  电子信箱:dlzeyrs@126.com

  4.大理州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0872-2196887

  电子信箱:zfyrlzyb@163.com

  5、大理州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

  联系电话:0872-2125107

  电子信箱:dlzxfs@163.com

  6.剑川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872-4521237、13887248065

  电子信箱:13887248065@163.com

  7.祥云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872-3120421

  电子信箱:1760499943@qq.com

  8.宾川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872-7148039

  电子信箱:rsk7148039@126.com

  9.大理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872-2299144

  电子信箱:dlswjjyxks@163.com

  10.巍山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872-6124337

  电子信箱:wjjrsb@163.com

  11.弥渡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872-3095831

  电子信箱:mdwsjb2@163.com

  12.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872-2316481、0872-2316480

  (二)监督电话

  大理州纪委监委派驻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872-2316499

  特此公告

  附件:

1.大理州2025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大理州2025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诚信承诺书

  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


大理州教育体育系统2025年度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大理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云南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管理细则》《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州校园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精神,结合2025年度大理州教育系统岗位需求,决定面向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对象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组织考试(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届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拟招聘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125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为大理教育发展奉献的志向,并与云南省教育厅签订《公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

  4.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专业能力及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吸毒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2.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有问题的人员。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3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填写《大理州教育体育系统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并将完整的《资格审查表》连同个人简历或应届毕业生推荐表、证件材料(有效身份证、本人与云南省教育厅签订的《公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能反映个人能力的资格证书、个人荣誉、社会实践经历、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材料),以扫描件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打包压缩后上传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学校+岗位+毕业学校+姓名”(如:云南省下关第一中学+高中语文+XX大学+张三)。未按要求上传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三)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29日前完成资格审核、考试(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招聘县市或学校通知为准。

  五、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式。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或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考核两种方式进行。直接面试考核或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考核实行量化计分,采取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方式一:直接面试考核。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小于或等于1:5的岗位,直接采用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的招聘环节。采取考核方式一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方式二: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考核。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超过1:5的岗位,采取组织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考核两个程序进行。专业测试(笔试)结束,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考核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长由招聘县市或学校确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综合成绩高者胜出。综合成绩=专业测试(笔试)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专业测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每个岗位引进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开展。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岗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办理后续手续。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工作。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三)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开展,由招聘县市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对新招聘的人员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四)公示。州级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由州教育体育局、县市拟聘用人员由县市教育体育局分别在同级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

  六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应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二)经面试考核或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考核,以及体检合格拟招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与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待毕业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凡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此次招聘工作接受上级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报名咨询联系电话及报名邮箱

附件1:大理州教育体育系统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岗位表
附件2:大理州教育体育系统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大理州教育体育系统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报名汇总表
附件4:诚信承诺书

    大理州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12日


  来源:大理州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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