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增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等文件的精神,我局拟制了《毕节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92号令)和《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毕府发〔2021〕19号)文件规定,现将《毕节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20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毕节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微信留言、网站留言、电话、电子邮件或提出书面意见等形式向毕节市医疗保障局提出。
(一)微信留言
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留言,微信号wbj0857。
(二)网站留言
登录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bijie.gov.cn),进入“民意征集”专栏留言。
(三)热线电话
联系人:朱贤文;电话:0857-8245501
(四)电子邮件
请发至邮箱:bjsybj0857@163.com
(五)书面意见
请传真至:0857-8253713
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毕节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6日
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原创首发
编排:陈美 责编:顾巡 邱迪
校核:薛占伟 审发:常海
承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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