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年龄红线
北京西城,一个上世纪80年代建成的小区。王梅和老伴在这里住了整整40年。前三十年里,这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住所——邻居彼此熟悉,小区一公里内有两个地铁站和五个公交站,两公里内有两家三甲医院。但王梅年过七十以后,房子的无数优势无法抵消一个劣势——“老破小”没有电梯,而她住在五层。
近几年,因为爬不动楼,菜市场她逛得少了,只能让孩子们在周末帮着多买一些菜和肉囤在冰箱;广场舞更是很少跳了,偶尔去一次,王梅发现跳舞的人已经换了一批,一问发现不少老舞友都和她有类似的困扰。
她曾寄希望于加装电梯的落地,但最终败给了居委会的“无为而治”。转眼八十岁,看着自己和老伴的身体日渐虚弱,王梅决定在附近换租一套有电梯或者低楼层的房子。但几家中介都以斩钉截铁的姿态向她否定了这一可能。还有中介直言:“我们的房子只租给40岁以下的人。”
房东的忌讳
据付婷观察,房东不愿意租房给老人的原因约为四类。其中前三类是:觉得老年人事情多,不好沟通;担心老人记性不好,做饭忘关火,出门忘锁门;怕老人在屋里磕了、摔了,自己要担责任。一位房东在网上记录了她拒绝一位带着七十岁母亲同住的租客的事。担忧之一便是,如果老人在家里摔倒了,认为是地板砖太滑导致,要求赔偿怎么办?
如此种种,都抵不过第四类担心——付婷说,房东最忌讳的还是老人在自己家里去世,几百上千万的房子变“凶宅”。记者接触的一位中介说,他所在门店负责的片区就出过这样的事。七十多岁的老人因心脏病猝死在出租屋里,原本租五六千元的房子在那之后只能挂牌两千多。这件事传开后,那一片的房东纷纷找来,明确提出不租给60岁以上的人,有的房东还谨慎地在合同里特别附加一条,“如果租户在居住期间发生意外,一切后果自负,并必须承担由此给房东带来的卖房损失”。
为父母租房的独生子女
今年43岁的郑静生活在一个“双独家庭”——她和丈夫都是独生子女。他们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一起成为沪漂,奋斗多年终于买下了一套上海的老破小。生活的拐点来得突然。五年前,郑静父亲中风后半边瘫痪,余生都要在轮椅上度过。她不忍有严重颈椎病的母亲一人承担照护的辛劳,计划着把父母接到上海。
但父母住在哪儿成了难题。住自己家?老旧小区没有电梯和无障碍通道。住养老院?父亲不满,她也不信任养老机构的照护质量。郑静和丈夫一盘算,发现租房竟成为仅剩的一条路。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郭志刚曾推算,像郑静这样的城镇“双独家庭”将在2030年达到34.2%的最高比例,“单独家庭”则更多,将持续保持在近50%左右的高位上。
解法何在
老年公租房是措施之一。10月11日,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发布《2023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提出,指导各地在公租房保障中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予以优先配租。
北京从2017年开始推出老年公租房,室内设置有无障碍设施和紧急求助按钮,还有管理员和独居高龄老人“一对一结对子”;杭州公租房为70岁以上老人提供了优先选房的福利。不过,这类保障房意在解决部分困难人群最基本的居住需求问题,因此对老人的年龄、户籍、经济条件都有着严格限制,且在就医、便民等配套设施上仍相对薄弱。
要想真正解决老人租房难的问题,根本在于打消房东对于风险的顾虑,而这需要完善养老服务和保障体系,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
在问题得到系统性地改善之前,人与人之间的善意和同理心或许是为数不多的解法之一。在郑静连续碰壁近三个月后,最后租房给她父母的是一个五十多岁、一直独身的姐姐。熟识以后郑静曾问过对方为什么愿意接受老人做房客,她至今记得那个姐姐的回答——“每个人都有老去的一天。我希望等我老了也能得到这样的帮助。”(文中人物为化名)(摘自12月2日微信号“凤凰网”作者 乔雨萌)
以上文章刊登在《报刊文摘》12月6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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