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及海南某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
2023-09-3-029-013 / 行政 / 商标相关行政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12.17 / (2021)最高法行再261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商标申请人举证证明其申请注册商标具有正当性,没有利用在先使用商标商誉恶意的,不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我国商标法实行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采取申请在先原则,并未规定只有在先使用商标才可申请注册,亦未规定因共同使用商标或共同对商标商誉作出贡献而成为共同商标权人。在缺乏法律明确规定及合同依据的情况下,不能采取财产共有的思路认定商标商誉可以共享、排除商标申请人在先申请的正当性,认定其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北京某某烤鸭店有限公司诉上海某某烤鸭店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异议复审纠纷案
2023-09-3-029-031 / 行政 / 商标相关行政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3.02.26 / (2012)知行字第9号 / 其他 / 入库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在注册原则下,只有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已经具有了一定影响、而在后的商标申请人明知或者应知该在先商标而且具有从该商标声誉中获利的恶意,才是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要遏制的对象。通常情况下,如果在先使用商标已经具有一定影响,而在后商标申请人明知或应知该商标而将其申请注册即可推定其具有占用他人商标声誉的意图,即二者一般是重合的。但不排除特定情形下在先使用商标虽然具有一定影响,商标申请人能够举证证明其没有占用在先使用商标商誉的意图,从而不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
3、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海淀区某考试培训学校等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3-09-2-159-059 / 民事 /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2015.12.31 / (2015)京知民终字第588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5
裁判要旨
商标民事侵权案件中的先用权抗辩,应满足要件有:一是在先使用行为,即他人在注册商标申请日之前存在在先使用商标的行为;二是在先时间点要求,即在先使用行为原则上应早于商标注册人对商标的使用行为;三是在先使用行为效果,即在先使用的商标应具有一定影响;四是被诉侵权行为系他人在原有范围内的使用行为。
4、上海帕某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诉上海艺某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某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商标合同纠纷案
2023-09-2-147-002 / 民事 / 商标合同纠纷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15.09.30 / (2014)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17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1
裁判要旨
在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相对人明知商标权人和在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相对人未解除在先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合同,仍和商标权人签订许可合同导致先后两个独占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间存在重叠的,在后合同并非无效,但在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相对人不属于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在后合同获得商标的许可使用权,在先取得的独占许可使用权可以对抗在后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关系。
5、某米厂诉某农业公司、某百货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2023-13-2-159-001 / 民事 /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7.12.22 / (2016)最高法民再374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0
裁判要旨
1.产品的相关市场并不限于特定区域而是涉及全国范围的,应以全国范围内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为标准来判断是否属于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
2.在存在他人在先注册商标权的情况下,经审定公告的农作物品种名称可以规范使用于该品种的种植收获物加工出来的商品上,但该种使用方式仅限于表明农作物品种来源且不得突出使用。
6、苏州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诉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
2023-09-3-029-048 / 行政 / 商标相关行政案件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14.05.08 / (2014)高行终字第1103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当一方当事人主张被异议商标系对其在先字号及在先注册商标的延续时,判断其是否应当予以核准注册,除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外,亦应当对历史、现实以及业已形成的市场秩序给予充分尊重。因此,商标近似的判断除考虑标志本身的近似程度以外,还应根据被比较的两件商标实际使用状况、使用历史、相关公众的认知状态、使用者的主观状态等因素综合判断,注意尊重已经客观形成的市场格局,防止简单地把商标构成要素近似等同于商标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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