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3年4月、6月及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通报了30起外汇业务违规案例,涉及跨境赌博与地下钱庄,传递了对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零容忍,同时揭示了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严重危害性,提醒广大群众合法办理外汇业务,共同维护外汇市场秩序,助力外汇市场健康发展。
跨境赌博亦是赌博,是违法行为,对国家、社会及个人的危害是极大的。一是大量赌资通过地下钱庄等渠道转移境外,危及国家金融安全;二是跨境赌博与涉黑、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相互交织,危害社会秩序,一些参赌人员因无力偿还赌债一走了之,导致家庭破碎,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案例1:陕西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4笔折合65.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6.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湖南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8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1.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西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7笔折合60.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2.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地下钱庄本质是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擅自经营汇兑、借贷和支付结算等金融业务的非法组织。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国家经济秩序,危害社会公众财产安全。对此,外汇局、人民银行与公安部门通力协作,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主线,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案例1:温州立连进出口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温州立连进出口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67笔,金额合计6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94.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晋江市泉和仪器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晋江市泉和仪器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2笔,金额合计123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83.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3月至2022年8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56笔,金额合计276.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2.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信息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