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一公司通过第三方平台代发薪酬逃避个税被查了!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起,这7种避税方法查到必罚!更重磅的是……
突发!
一公司偷逃个税被查了!
近期,一公司为偷逃个税,通过第三方平台以走账套现等手段为员工代发薪酬及虚开发票,最终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经过:
2016年10月,时任上海*甲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总裁史某某(另案处理)在负责公司经营期间,为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等避税目的,经与上海**有限公司总裁胡某某(另案处理)约定,以支付3.5%的服务费的方式,通过**公司控制的第三方平台以走账套现等手段,为*甲及其子公司上海*乙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员工代发薪资及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时任**公司华东区销售总监被告人何某某受胡某某指使,在明知无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与*甲、*乙工作人员对接联系操作代发薪资及虚开发票事宜。经审计,2016年10月至2018年7月,*甲、*乙先后虚受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31540169.02元,涉案发票均入账使用。
2020年12月19日,被告人何某某在本市崇明区被公安民警抓获,其到案后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受他人指使,在无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发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虚开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被告人认罪认罚,且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警惕!这7种个税避税方法
将不再安全
除了上述通过第三方代发员工薪酬属于违法外,以下7种情况,也通通不合法!
一、到处找发票抵税,造成发票异常
很多公司为了“避税”将工资拆分,一部分通过公户发放,一部分需要员工找票来发工资,这样做既避免了社保、个税的麻烦,又可以抵税。
我只想说,你想的太简单了,员工拿票来领工资,虽说短时间内没有问题,但长期以往,势必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那时不想引起税务局的注意都难。
二、“李鬼”发工资
之前企业冒用他人身份来虚列工资,税务局或许很难稽查到;但大数据+多部门联合稽查+金税四期,以后企业再想冒用他人信息虚列工资,可要小心了!
三、大量员工零申报
注意了,大量员工长期工资在5000元的,风险巨大,将面临个税稽查。
你还别不信,已有很多企业因此收到税务局的通知,要求企业做出书面反馈:
四、不通过公户发工资
有些企业,工资全部或部分通过现金发放,虽说没有明文规定,工资不能使用现金发放,但一旦被查,这将是税务局稽查的重点。
五、补贴不申报个税
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补贴(饭补、话补、结婚补贴等)未列入工资申报个税,造成偷税。
六、故意混淆工资薪金、劳务费
临时工,第三方员工,劳务工,很多应该按照劳务报酬申报个税,却按工资申报纳税。
七、拆分工资,按最低基数缴社保
有些企业发工资一直是按实际数发放,缴纳社保却一直按最低基数缴纳,或者是拆分工资,利用多家公司,分别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合同。这些都是违法的,一旦税局查到,你能解释的清楚吗?
申报表工资总额比对异常?
千万别忽视,否则小心税局找上门!个税大稽查开始!个税申报数据与企税申报的工资总数对不起来,税局会不会找上门?
工资总额对比异常也不能说就一定存在问题,由它们引起的申报表差异是有据可依的,只要企业能提供合理解释,就没有问题!
首先,来看一下两份申报表对工资总额的填报原则:
1、个人所得税:按“收付实现制”
举例:A公司3-5月份的工资发放及个税申报时间如下表:
2、企业所得税:按“权责发生制”+实际发放
注意:如果企业在汇算清缴之前,还未实际发放工资,则需要作纳税调增处理。
可以看出:由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表是按实发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按账面计提数并实际发放数。两者申报会有时间差,但两张申报表的之间的差异也不会太大。
如果企业出现重大差异,不管是何种情况导致的,都应当第一时间查明原因!各类申报表之间的项目比对如出现较大差异,往往是税务检查的重点!
工资个税,这25个涉税风险点!
赶紧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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